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科技专利>> 专利报道>> 正文

专利在各国的发展

中国企业报道  2013-11-22 10:06:38 阅读:

  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了专利制度,许多国家经济的繁荣发达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专利制度,那么什么是专利?它的发展状况如何呢?

  发明人动力的来源

  假如某个人突然有一个可以把某种事做得更好的念头,他也许会下决心花上十年八年功夫使这个想法臻于完善发展并获得报酬,然而他也可能认为不值得冒这个风险,因为他的想法会被其他人轻易地加以利用,但是假如他确信这个想法将归于自己所有,那么他将极有可能努力做下去。

  这便是专利的基本理论。即在法律上授予一项发明以产权。

  科学地讲,专利有两层意思:其一指专利是一种财产权。根据授予专利国家的法律,专利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禁止他人实施被授予专利内容的独占权。其二指专利证书。它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或跨国的区域性机构依据申请人对所申请的内容享有财产权。

  美国因专利而变得高大

  今天,在每周一期的《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公报》上公布的新获专利的项目对美国人和全世界来说仍具有革命意义。它所公布的项目几乎无所不有,从简单的新式咖啡壶设计到复杂的抗癌新药。

  专利早就是美国人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调查表明,如果没有专利的保护,在被调查的药品公司中有60%的发明不会研究出来,在被调查的化学公司中这个比例为38%。

  美国授予外国人的专利数目一直稳定上升,今天,获得美国专利权的外国公民中以日本人为最多。以1985年为例,日本人获美国专利12783项,居首位;德国人居第二位,为6574项;第三位为英国人,获2516项。

  美国政府欢迎各国公民在美国申请专利,同时也努力在全世界改进对专利的保护工作。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立法和国际知识产权专家说:“建立健全的专利制度,对发展中国家也有利,因为它鼓励本国科学家、发明家、企业家的发展。”

  专利在各国的发展

  美国在1790年颁布了专利法,其后是法国(1791年)、俄国(1812年)、德国(1877年)。大多数国家的专利制度是在工业革命后到19世纪末期开始建立的。1986年底,世界上共有17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专利制度。

  19世纪末,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国际贸易日益扩大,为了协调各国专利法以适应交流技术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了专利的国际保护组织。

  1837年,奥匈帝国为了邀请一些国家参加在维也纳举办的国际发明展览颁布了一条特别法律,给外国参展的发明、商标、外观设计以特别临时保护,同时它开始与其他一些国家商订召开专利改革国际会议。经过多次会议准备,1883年3 月在法国巴黎召开的正式外交会议上签署《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第一个国际专利保护公约,自签订后已正式修改了6次。它确定了各成员国在制定工业产权法(包括专利法)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截至1937年1月,巴黎公约共有97个成员国,是保护工业产权最大的国际组织。

  “保护发明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一种全球性的专利。”随着各国专利制度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这一设想或许有朝一日可能会变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