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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流合作 更好发挥雇主组织作用

中国企业报道  2013-11-18 11:03:19 阅读:
核心提示:为了深入学习国外雇主组织工作,中国企业联合会于近日组织了亚太雇主组织考察团,访问了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新西兰工商联合会三个国家级雇主组织以及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新西兰中部(惠灵顿)雇主与制造商协会、新西兰北方(奥克兰)雇主与制造商协会及维多利亚汽车业协会等地方雇主组织和行业协会。

  为了深入学习国外雇主组织工作,中国企业联合会于近日组织了亚太雇主组织考察团,访问了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新西兰工商联合会三个国家级雇主组织以及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新西兰中部(惠灵顿)雇主与制造商协会、新西兰北方(奥克兰)雇主与制造商协会及维多利亚汽车业协会等地方雇主组织和行业协会。考察团由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会员工作部、国际联络部、信息中心、企业管理出版社、中国企业报社及云南省企联、海南省企业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现将考察情况综述如下:

  一、三国雇主组织情况及三方机制运作

  1、三国雇主组织结构及职能

  澳大利亚国家级雇主组织是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由雇主联合会与商会合并而成,在首都堪培拉和重要工业城市墨尔本两地办公。堪培拉办事处保留原商会的职能,共有5个部门,分别负责经济与税收、产业政策、小企业、环境、贸易事务。墨尔本办事处(原雇主联合会)主要负责劳动关系及职业安全卫生,设有6个部门,包括劳动关系部、经济部、政策部、贸易部、就业培训部和行政部,有员工14人。联合会主要职能是代表澳大利亚雇主在劳动关系和就业领域开展工作,代表澳大利亚工商界与政府有关部门确定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并代表澳大利亚雇主组织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

  新西兰国家级雇主组织是新西兰工商联合会,由雇主协会与制造商协会合并而成,共有17名工作人员,机构内部没有划分部门,而是设业务负责人,由负责人处理各项业务。联合会设有理事会,共有11位理事,分别来自奥克兰、惠灵顿、基督城、丹尼丁等地区,每年召开四次会议,主要是协商制定劳动及就业政策。联合会还设有两个委员会,一个负责劳动关系,一个负责制造业政策。两个委员会由地区雇主组织推选的人员组成,理事会成员可以自愿加入任一委员会。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电话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通过三方机制参与政策、法律、法令的制订和修改,代表企业游说政府,对政府有关部门施加影响。除劳动关系外,还参与很多其它旨在促进新西兰经济发展的活动。在国际上,代表新西兰雇主参加国际雇主组织、国际劳工组织活动。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是新加坡惟一的雇主组织。由于新加坡是单一城市型国家,因此没有地方联合会。现有工作人员约40人。主要机构是理事会、产业关系委员会。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负责协调、管理联合会各项事务;产业关系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劳资领域的各项事务,该委员会除联合会理事外,还有从14个主要行业选出的企业代表,为行业内的企业争取权利与利益,反映这些行业存在的劳资关系问题。除了参与劳动关系工作,重要职能是为会员企业服务。在国际上,代表新加坡雇主参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雇主组织活动。

  2、三方机制的形式及运作

  澳大利亚运用三方协调机制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其雇主组织和工会的地位受到国家法律认可。三方机制主要依靠国家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成立的三个委员会:一是劳动关系咨询顾问委员会。由议会依法建立,政府劳动关系部部长出任主席,另有6位雇主代表、6位工会代表,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讨论国家的就业与劳动关系政策,提出各种建议。议会在需要解决某个问题时,向联合会提出咨询,听取他们的意见。二是产业关系委员会。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产业关系委员会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及假期时间标准的制定,这些标准成为企业与雇员协商劳动用工的依据。三是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联邦政府部长、各州的职安官员、工会和雇主组织代表组成,是职安领域的三方协商机构。2003年,该委员会通过并实施了《2002—2010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策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明确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责任,督促企业遵循安全标准,完善赔偿体系。新西兰的三方机制与澳大利亚比较相似。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在三方机制中主要是参与国家有关劳资关系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薪酬委员会和工业仲裁庭;二是中央公积金局和劳动技术发展基金;三是工资改革三方委员会和延长退休年龄三方委员会。其中,国家薪酬委员会成立于1972年,是重要的三方协调机构,负责确定每年的工资增长幅度,协调各方意见,制定集体协商指导方针,并积极推进工资结构调整、工资制度改革。委员会每年4月召开会议,由中立者(一般为大学教授)主持,劳、资、政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当年的加薪幅度,提交到内阁审批后予以公布,作为当年加薪的指导方针。从1972年到1986年期间,每年都有一个加薪建议,但从1987年开始到现在,不再给出具体加薪建议,而是由企业与工会自行谈判决定,以实现灵活的薪酬机制,保持企业的竞争力。

  3、雇主组织在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在劳动关系领域,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游说政府。联合会通过与联邦政府各部部长、官员、顾问及其它劳动关系团体的交流,宣传联合会的政策和主张,维护雇主权益。二是参与法规与政策制订。2003年与工会、产业关系委员会联合制订发布旨在改善工作与家庭关系的《劳动关系与家庭生活》政策文件,并参与制订了残疾人就业、土著人教育与就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三是代表和维护雇主利益。在国家薪酬政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集体谈判、就业年龄歧视、非公平解雇等涉及劳动关系事务中都代表雇主提出了意见,并为雇主争取了利益。2003年还参与了产业关系委员会一系列就业标准试点案例的协调与仲裁,提出了雇主方建议,还对联邦法院两项旨在减少罢工限制的决定提出了反对意见,说服联邦政府做出立法修正。四是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工作。主要参与了化学品生产改革法、维多利亚主要危险设备标准的制订等。五是发布《劳动关系蓝皮书》。2003年推出了名为“现代劳动,美好未来”的2002—2010劳动关系蓝皮书,系统介绍了联合会在促进就业、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职工收入、促进年轻人就业、协调雇主与雇员关系方面的各项政策。六是在教育和培训、贸易、经济政策与税收、小企业、企业经营环境、地区发展等领域也代表雇主开展工作。如督促政府加大电厂的建设进度,防止电力紧缺影响企业生产。

  新西兰工商联合会在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制订。先后参与制订了《工业调解及纠纷法》、《强制工会法》、《工业关系法》、《劳工关系法》、《就业合同法》及《就业关系法》等法律。程序是三方协商一致后提交到议会的,议会只接受新西兰商业联合会作为雇主代表提交的相关议案。二是参与政策制订。如工人休假、性别平等、最低工资、职业安全卫生、事故赔偿等。三是培训工作。与工会协商开展员工培训问题,如培训工种、培训内容、经费筹措等,同时对国家培训政策提出意见。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与政府、全国职工总会保持密切联系,参与国家制订劳动关系方面法律、政策的讨论,通过参与立法来保护雇主利益;另一方面,联合会每个月把主要会员召集起来,交流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分析、交流政府与工会的动向,倾听雇主的呼声,为与政府、工会对话做准备。如最近正在讨论医疗费、退休年龄、工资封顶及工会代表待遇等问题。联合会有时也参与协调一些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将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

  4、集体谈判的程序及纠纷的处理

  在新加坡,劳资纠纷的解决机制分为三步:第一步,一般由工会先提出签订合约的要求,将工资、工时及其它相关内容形成契约,企业不得拒绝此项要求,一般由劳资经理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在企业层面解决,也可请求雇主联合会代表其谈判,或请联合会专家对其合约进行评估;第二步,如工会、雇主无法就有关协议达成一致,需提交到国家人力部,由人力部官员进行调解;第三步,如果调解仍然无效,就上诉到国家工业仲裁庭进行裁决。工业仲裁庭主席由高等法院法官担任,另有雇主和工会代表各一名,以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由于新加坡劳、资、政三方在处理劳资关系问题上是合作而非对抗的关系,三方相互信任,密切合作,因此,新加坡的劳资关系比较稳定,一般的劳资纠纷均能在企业层面得到解决,提交到人力部的案件不多,每年只有300多起,而最终上诉到工业仲裁庭的案件更少,每年仅有二三起。

  新西兰的雇主和工人如果出现劳资纠纷,一般先通过政府劳动部门出面调解,双方一般可通过协商解决,较少产生激烈的冲突。如果雇主想开除员工,而员工认为不合理,可以找政府劳动部门帮助调解,一般都会使问题得到较满意的解决。新西兰法律对工人罢工和雇主闭厂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近年来,由于劳动关系的改善,罢工和闭厂相对比较少。

  5、会员结构及会费收缴

  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的直接会员是10个地方雇主组织和22个行业协会。这些地方或行业协会再发展企业会员。全国地方及行业协会的企业会员数量达35万个,雇工总数为400万。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会费主要来源于地方雇主组织,行业协会也缴纳会费,但所占比重较小。

  新西兰工商联合会也不直接吸收企业会员,有4家地方雇主协会会员及56家行业性附属会员,这些地方、行业协会再吸收企业会员(全国共有76000家企业会员,雇员总数约为140万)。联合会年收入约1000万新西兰元,其中会费收入占一半以上,4个地方雇主组织缴费较多,如惠灵顿(中部)雇主与制造商协会每年会费收入200万新西兰元中的45万要付给新西兰工商联合会作为会费,奥克兰(北方)雇主与制造商协会每年缴纳会费80万新西兰元。地方雇主组织的会费标准按企业人数确定,最低的约为200新西兰元,最高的是4.5万新西兰元。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直接吸收企业会员入会,联合会现有会员企业20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2.2%,其雇佣的员工达40万人,占新加坡员工总数的25%。联合会收入的40%来自会费,其余的60%主要来自为会员提供的培训、咨询、出版等服务收入。会员入会须缴两项费用:入会费和会费。入会费的标准为90人以下企业缴纳300新加坡元,90人以上企业缴纳其应缴年度会费的30%;成为会员后,每年需缴纳会费,按人数25、150、300、400及400人以上划分五个缴费档次,最高限额为3750新加坡元。

  6、为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

  三个国家雇主组织的服务对象不同。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没有企业会员,只对32个地区、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强调两级组织对企业的服务不要重复。其服务内容也多为政策性、指导性信息,包括:经济政策、劳动关系、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小企业、环境保护、移民与人口政策、贸易与国际关系等。地区和行业组织再把这些信息传达至会员企业。同时也能帮助联合会发现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广大会员的利益。联合会(包括地区和行业组织主办的)有50多种刊物,基本是公开的、政策性和公益性的文件,是不收费的,大多可以从网站上下载。当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时,要适当收费。联合会每月出版一期《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评论》,公布联合会参与的活动、制订的政策以及与联合会业务有关的其它政策信息。可见,联合会是一个政策性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家三方机制中代表雇主,而不是为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其服务内容相对较少,形式也比较单一,而真正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是地区雇主组织及行业协会。

  与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相同,新西兰工商联合会直接的服务对象也是区域雇主组织和行业协会,内容主要是综合性、政策性的服务。联合会定期召集会员召开会议,对有关劳动关系问题进行讨论,征求会员的意见,同时倾听会员反映来自企业的呼声,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向政府进行游说。在日常工作中,联合会也与会员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交流,公开的、政策性的文件都发布在网站上,但一些特殊资料需要用密码登录浏览。联合会也为会员提供劳动领域相关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另外,联合会每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会员提供最新工商信息,每月出版《新西兰制造业调查指标》,每季出版一期《新西兰劳动关系政策》,不定期出版关于制造业、劳动技能、交通及其它领域政策的文件。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的会员是企业,因此为会员提供服务是联合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主要提供以下四类服务:

  一是劳资关系方面的咨询服务。主要是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在40名员工中,大约有20人从事这项服务。电话接线员都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劳资关系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果接线员无法回答电话中的问题,可以将其转至相关问题专家进行解答。如果企业需要针对性的服务,如协助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等,就要根据服务的种类进行收费。

  二是劳资关系的研究和出版服务。研究服务主要通过出版物的形式提供。联合会有4种出版物,其中最重要的是一年一度的《全国薪金调查报告》,是指导企业制订工资标准、调整工资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报告按行业、雇员数量、资本来源、年销售额、地理分布及工作年限等标准进行划分,列出了月工资的高、中、低三个档次的薪酬水平及相关工资总额,并总结出了各种相关工资的分布情况。

  三是培训服务。设有专门负责培训的部门,其培训服务主要通过企业培训中心和经理发展中心进行。企业培训中心为会员企业提供人力资源、产业关系、经营分析、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客户服务、团队建设及职业安全卫生等内容,还为80多家企业提供内部培训服务;经理发展中心通过开展专业性的管理培训帮助企业经理人员提高管理能力。同时,联合会开展培训中小企业员工、开展推进就业及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是信息服务。联合会有自己的工作网站,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服务方式主要是会员上网浏览和利用电子邮件方式发放通知等。网站为公益性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联合会的各类活动、经济法规、经济信息等,一些商务信息、个性化信息服务另行收费。还通过网站开展咨询,由熟悉联合会工作的专业咨询师为企业解答问题。此外,还利用网站搭建会员企业网络交流平台,定期在网络上举办会员企业网络会议,会员企业通过联合会网站与其他会员企业交流。

  7、地区雇主组织的主要职能

  地区雇主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为企业会员服务。

  第一,地区雇主组织参与三方机制的主要工作。在劳动关系职能上,地区雇主组织与国家级雇主组织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三方机制主要是在国家层面,而地区级雇主组织主要在具体问题上参与三方机制工作。包括以下几项:

  (1)接受国家雇主组织的指导,间接参与政策制订。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州级雇主组织,作为地方性雇主组织,联合会与国家级雇主组织保持着密切关系,在产业关系领域接受其给予的各种指导。同时,联合会的很多专家是国家级组织机构的成员,是国家制订劳动关系政策的间接参与者。

  (2)代表雇主向政府游说,同时帮助政府向企业解释一些政策,包括法律法规,以便企业能正确理解和遵守。如新西兰北方(奥克兰)雇主与制造商协会,定期参与对政府的游说活动,采取向议员、州政府及国家雇主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使政府制订政策时考虑雇主利益,使他们的呼声得到回应。在对中央政府的政策评价中,国家雇主组织态度比较温和,而州级雇主组织往往比较苛刻,提出的意见具有挑战性,往往被政府视为“捣蛋鬼”。

  (3)参与国家有关劳动关系委员会的工作。如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在国家级的劳动关系委员会、劳动报酬局以及养老局都有工作内容,工作范围非常广。还以州代表的身份参加国家劳动关系咨询顾问委员会的工作,对最低工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确定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政府在很多问题上也依赖他们的工作。

  (4)受雇主委托与企业工会进行谈判。当雇主与雇员有劳动争议时,地方雇主组织可以代表雇主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5)开展企业员工培训。地方雇主组织与政府、工会共同策划培训内容,对企业员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为企业会员服务。内容包括:

  (1)咨询。新西兰中部(惠灵顿)雇主与制造商协会共有40名员工,负责咨询服务的人员就有26个。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共有8个人进行劳动关系问题电话咨询服务,解答会员在劳动关系、职业安全卫生、平等就业、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问题,每年接听的电话总量达6万多个。普通的电话咨询是不收费的。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时要收费,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人员工作经验确定。同时,还配有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及专业咨询工作。

  (2)法律服务。各国地方雇主组织都有法律专家,一方面可以为雇主提供国家或地方涉及劳动关系问题的法律法规服务;另一方面,如果雇主在雇佣问题上被告上法庭,他们也可以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应对诉讼。

  (3)培训。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在州内设有7个培训中心,有60人从事培训工作,提供从学徒工到管理人员各层次的培训,有半天的短训课程,也有一周的互动式课程。受训人员既可选择面对面的课堂式授课,也可通过网络进行学习。

  (4)信息。地方雇主组织都设有专门的网站,是会员获取服务、交流信息的渠道,也是联合会培训的途径。

  (5)贸易服务。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设有专门的贸易服务机构,通过开设“贸易论坛”为会员提供贸易信息、贸易经验交流服务。并在我国南京设立了办事处,为会员提供中国在投资、贸易等方面的信息,寻找合作伙伴,帮助澳大利亚企业拓展中国市场。

  (6)出版。维多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有《产业关系改革》、《职业安全卫生》、《人力资源手册》、《终止就业》等出版物。新西兰中部(惠灵顿)雇主与制造商协会出版一些关于产业政策的小册子,出版薪金调查报告,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标准。还编制一些通行的制度规定,如企业在吸烟问题上的制度规定等,提供给需要的企业有偿使用。这些条例都是协会在为会员提供个性化服务时开发的,也适用其它企业。

  8、行业协会参与三方机制工作及为企业服务情况

  三个国家的各行业协会参与三方机制的形式不完全相同。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是作为国家级雇主组织的会员参与活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行业协会均是国家雇主组织的直接会员,参与国家三方机制活动,代表行业组织对相关政策提出建议,反映行业企业的呼声,维护行业利益。如维多利亚汽车业协会代表全行业与政府协商,其在行业中的声音是最强的,涉及汽车行业的问题,他们最有代表性和发言权,政府对于涉及汽车行业问题,如环境、职工保护等,多是找汽车业协会咨询。

  二是贯彻国家三方机制的各项政策、决定,向会员企业提供关于劳资关系、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也要了解、研究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出现的问题,对于比较普遍的问题及时做出反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或者向国家级雇主组织提出建议,由国家雇主组织对政府进行游说。

  三是参与三方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行业协会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其对国家级雇主组织的职责除反映其会员企业的呼声和要求外,还采用派专家参加国家三方相关委员会的形式间接参与国家三方机制的活动。新加坡的行业协会不是雇主联合会会员,但14个主要行业各有一名代表进入产业关系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参与国家三方协调劳资关系的各项活动。

  四是参加国家级雇主组织理事会,在理事会中代表雇主利益。参加国家级雇主组织召集的各种会议,反映本行业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交流工作经验。

  协会还向会员企业提供各种服务,包括:

  一是培训服务。如维多利亚汽车业协会联合政府和工会向会员企业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在培训项目实施前,三方要成立教育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估,项目实施后,对培训成果还要有权威的认可,使培训证书在其它州也可得到承认。

  二是咨询服务。维多利亚汽车业协会也提供电话咨询服务,雇主经常电话咨询就业、工资报酬等问题,协会通过热线电话给予解答,电话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专家解答。每天接听的电话约有100个,涉及教育和培训方面的内容要收费,其它方面不收费。

  三是出版服务。维多利亚汽车业协会会员在缴纳会费后,可以得到协会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包括最新产业关系和行业信息,每月出版的《澳大利亚汽车工业》等出版物。

  9、三国雇主组织参加国际组织活动情况

  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代表澳大利亚雇主参加了国际劳动组织、国际雇主组织和亚太雇主联合会的一系列活动,并为劳工组织的各种报告提供澳大利亚的信息,还与这些组织进行技术合作。在2003年国际劳工大会上,联合会前执行会长当选为雇主组主席,是联合会的骄傲,也是澳大利亚的荣耀。同样在2003年的劳工大会上,联合会与国际雇主组织共同说服世界多数国家反对国际工会试图制订独立契约新标准的企图。联合会认为,在国际组织中,获益与投入是关联的,对国际组织贡献越多,其给予的关注也会越多。由于澳大利亚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各项活动,得到了包括信息、国际劳工领域的分析报告、区域性的劳动关系及世界各地工会活动等各种信息,并能与其它国家雇主组织分享教训与经验,促进了自身雇主工作的开展。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是国际雇主组织成员,代表新加坡雇主参加国际雇主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该联合会还是东南亚国家联盟雇主联合会2001—2003年的轮值主席。

  新西兰工商联合会代表新西兰参与国际劳工公约的制定,是国际雇主组织成员,但认为国际雇主组织不是一个有效率的组织,所以除缴纳会费外,参与的活动很少。

  10、发展趋势

  在澳大利亚传统产业中,政府、雇主与工会之间的三方协调机制在解决劳动关系问题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在新兴产业中,很少有人加入工会。另外,许多大企业自身机构非常健全,一般都有专门负责劳资关系的经理,完全有能力把劳资问题解决在企业范围内,不需要外部的帮助,因此雇主对加入联合会也不是很感兴趣。为此,政府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也进行了调整,虽然劳动关系问题仍以三方协商的形式进行,但雇主拥有了更多在企业内部制定劳动标准的自主权。企业在应用和实施三方制定的政策时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企业的管理者可以与本企业的工会确定劳动标准,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

  新西兰的经济发展一直以来比较平稳,其劳动关系也处于比较稳定的阶段,尽管法律赋予工人罢工权利,但近年来很少发生罢工事件,因为企业拥有了更多协调劳动关系的自主权,大多数劳资矛盾都能在企业层面得以解决。大范围的劳资冲突基本没有,劳资双方和谐相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稳定。

  新加坡的企业在用工方面也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如在调整薪酬方面,国家已不再给出具体加薪建议,而是让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加薪及加薪的幅度。这样,企业的竞争力加强了,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劳资冲突相应地减少了,国内的劳动关系更加稳定了。

  二、几点体会

  从三个国家雇主组织的考察情况看,可以感受到这些国家的三方机制及雇主组织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三方机制注重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三个国家的三方机制都根据工作的需要,成立一些高效的专门委员会,由三方人员组成,共同处理有关劳动关系问题,体现了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特点。

  2、国家雇主组织和地方雇主组织分工清晰,职能明确。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国家级雇主组织与地方雇主组织的职能界定比较清晰,国家级雇主组织的职能以三方机制为主,以为会员服务为辅,而且会员主要是地方雇主组织及行业协会;而地方雇主组织以为企业会员服务为主,以参与三方机制为辅,从会员企业收取会费,因此,无论规模还是服务范围,地方雇主组织都比国家级雇主组织强大。

  3、三方机制有较强的权威性。三个国家的三方机制都是由法律明确,有较强的权威性,三方协商确定的内容,企业一般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并且是作为发生劳动争议时调解和仲裁的依据。

  4、国家级雇主组织专业力量较强。国家级雇主组织不仅拥有较多的专业人员,而且内部职能部门的划分也为培养专业人才提供了条件。如澳大利亚工商产业联合会的内部部门的职能不是按培训、信息、咨询、出版等服务内容划分,而是按劳动关系服务的内容划分,如设立劳动关系部、政策部、就业培训部等部门,并围绕部门职责开展培训、信息、咨询等活动,既增强了各部门的专业性,也为部门人员的专业化提供了条件。

  5、咨询能力较强。三个国家的雇主组织的咨询能力都很强,咨询服务收入也是联合会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一方面得益于专业人员的力量较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这些国家存在大量的雇员很少的小企业,这些企业由于人员少,没有专业的人力资源或劳动关系人员,大量的问题需要咨询。

  6、会费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三个国家雇主组织财务上的共同特点是收支两条线、统一按计划管理。费用均按年初项目计划支出,专款专用,节余部分按比例奖励给有贡献的部门及员工。

  三、思考与建议

  上述三国雇主组织建设时间都比较长,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已有上百年的历史,雇主组织参与三方机制工作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有许多经验与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法律地位。我国尽管已经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但并没有在相关法律中明确三方机制的法律地位,使三方机制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特别是雇主组织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使雇主的代表性没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因此,在法律上确立雇主组织地位是扩大雇主组织影响力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

  2、明确各级三方机制的职能界定。我国的雇主组织及三方机制层次较多,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甚至有的地方还有乡镇级。目前这些层级的三方机制职能划分不清,交叉较多,而三方的力量有限,无法形成核心业务能力。因此,要在职能划分上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雇主组织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合理、业务精通、运作高效的各级三方机制。

  3、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要及时分析现存的为会员服务的项目,定期进行评估,逐步减少或淘汰缺乏竞争力的项目,集中发展企业有需求、感兴趣的项目,切实满足会员企业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热线电话是一种快捷又方便的服务和沟通方式,通过热线电话形式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既能满足企业的部分需求,又能方便地倾听企业的呼声。

  4、注重培养专家型骨干队伍。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重点引进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培养高素质员工队伍,培育高水平的服务项目。要加强咨询能力的培养,各个部门或各项业务,都应培养自己的咨询力量。

  5、逐步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服务。根据考察的情况看,这些国家的雇主组织都把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目前我国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很大,因此,今后要结合企业的维权服务,逐步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力度,并力争成为中国企联有影响力的活动。

  6、加强与地方雇主组织的联系,扶持地方雇主组织发展。各级雇主组织的发展与壮大,是雇主方参与三方机制的重要组织基础,也是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地方雇主组织的现状还不能适应雇主组织工作的需要。要注重扶持地方雇主组织的发展,理顺工作关系,制定地方雇主组织参与三方机制的规范要求,通过会议制度、建立报表体系、建立总结及计划报告制度、信息交流制度、业务指导制度等多种形式逐步形成各级雇主组织工作上的紧密关系,形成基本完整的组织系统和工作网络,包括工作任务的传递、信息的及时沟通、意见的及时反馈等。

  7、加强和改革会员管理。一是挖掘会员潜力,增强代表性。会员企业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已达46万户,而我会会员企业仅有300多家;中小企业已达980万户,而我会会员企业仅有3000家左右。要挖掘这两类企业的潜力。二是改革会员管理办法。要借鉴三个国家雇主组织的会员管理办法,严格会员管理,对一年不交会费的企业,即取消会员资格。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企业个性化需求进行充分的了解,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帮助企业排扰解难。

  8、加强行业雇主组织工作。行业雇主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和完善三方机制的重要内容,要逐步探索行业雇主工作。可以利用现有行业协会的力量,也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吸收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参与雇主组织工作,增强行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9、积极参与国际活动,提高国际影响力。要利用加入国际雇主组织的契机,加强同国际雇主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及其它国际组织的交往,特别是要积极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国际雇主组织的许多技术性、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