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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池专利再入美将成悬念

中国企业报道  2013-11-13 09:37:51 阅读:

  6月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337条款”对无汞碱性电池一案作出初裁,认定包括中国7家企业在内的20多家企业侵权,并建议发布无限驱逐令,阻止进口这些企业生产的电池。中国主要电池生产企业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聚会商讨应对策略。6月17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王敬中透露,中方下一步将据理力争,积极申请复议,并考虑根据美国“无汞碱性电池专利保护法”中的漏洞,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美方专利被视为“垃圾专利”

  2013年5月27日,本案由美国劲量和EVEREADY公司申请发起,于今年1月正式开庭审理。这两家美国公司认为,来自中国、印尼、日本等25家企业的无汞碱性电池侵害了该公司的知识产权,他们要求根据“337条款”对上述公司展开调查。其中有7家为中国内地的电池企业,它们是中国无汞电池的骨干生产企业,产量占到国内总产量的50%。

  王敬中告诉笔者,美方判定中国企业侵害美方的专利权缺少能够说服人的证据。由于美方依据的有关碱性电池专利的概念十分宽泛,只要生产这种电池,就可以被解释为侵权。这种专利被业界人士称为“垃圾专利”。中方之所以在此案发起之初比较乐观,就是因为中方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案子的,并且提出了极有说服力的证据。但是,最终美方无视中方提出的证据,这显然表明,在初裁的背后有其他非贸易因素在作怪。

  2014年之前美方专利一直有效

  根据美国贸易法规的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9月2日对此案作出终裁。在此后的60天内,由美国总统决定是否批准这一终裁。据业界人士预测,由于届时将是美国大选的关键阶段,政治因素很可能对此案产生重要影响。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余盛兴分析说,一旦终裁成立,除了与劲量公司达成和解的公司和美国本土几家公司外,所有其他公司的该类产品都将被无限期地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因为是无限驱逐令,即使有的公司未被列为被调查人,其产品同样被禁止进入美国,直到2014年该项产品的专利失效。

  中国企业损失可能很大

  王敬中告诉笔者,中国电池企业基本都是出口型企业,中国生产的电池不仅价格合理,而且质量好,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虽然从总量上看,中国电池对美出口额现在并不太大,但美国市场很有潜力,一旦初裁结果最终成立,在2014年之前,中国碱性电池都将难以进入美国市场,相关企业的损失就会很大。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的主旨是保护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该条款禁止进口被认定为侵害了美国知识产权的商品。但近年来,它已经为贸易保护主义者频频利用。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反倾销来说,“337条款”的杀伤力更大。反倾销是增加关税,并有一定的期限,而如果“337条款”的调查成立,出口商的产品将有可能在专利有效期内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