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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为跨国公司非贸易项下售付汇交易松绑

中国企业报道  2013-11-11 11:39:22 阅读:

  近日新的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改革政策正式实施。此前,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已发布“汇发《关于非贸易售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项政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官员称之为“为跨国公司全球运作创造有利条件”。

  解读新政策

  什么是售付汇?什么是非贸易售付汇?这些基本概念在一个普通人看来都显得过于专业。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处王春红解释说,售付汇是指向外付费需要用人民币先去购买外汇,非贸易售付汇指的是除了货物商品进出口之外的如引进知识产权、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等,都属于非贸易项下的。此次出台的政策涉及到的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主要包括跨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支付代垫的外籍员工工资、福利津贴、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海外差旅费、境外培训费,以及分摊的研发费、采购费、营销费等管理费用。

  适用该项政策的跨国公司被定义为“同时在境内外拥有关联公司、且由一家在中国境内的关联公司行使其全球或区域(含中国)投资管理职能的企业集团,包括中资控股企业集团(即中资跨国公司)和外资控股企业集团(即外资跨国公司)”。单一外商投资企业如果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较大,且满足最近3年遵守外汇管理规定,财务状况良好,也适用于该政策。

  “跨国公司通常在全球范围进行生产销售活动,发生的一些管理费用、代垫费用也需要在全球进行分摊。”王春红举例说,比如天津摩托罗拉公司雇佣了一名外籍员工,按理说应当由天津的摩托罗拉公司支付这名外籍员工的工资及福利津贴,但是摩托罗拉公司也像很多全球性公司一样,为了使资金在全球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流动更为合理和科学,它往往由摩托罗拉公司总部先代理支付这位天津摩托罗拉公司外籍员工的工资及福利津贴,然后再由天津摩托罗拉公司另行将这笔费用划给总部。然而,问题是这种跨国公司通行的方式在中国原来的外汇政策面前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原因在于我国外汇政策一个基本原则是每一笔交易费用应当提供相关的交易凭证,也就是经常项目管理中“一一对应、逐笔核对”的真实性审核原则。而且天津摩托罗拉公司可能雇佣了为数众多的外籍员工,这种严格的非贸易售付汇政策就使得摩托罗拉公司为外籍员工办理工资及福利津贴的手续更为耗时费力。

  但是,按照8月1日出台的规定,只要跨国公司向我国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境外支付通知、外籍员工的护照等身份证明、雇佣证明、人民币收入清单、税务凭证等证明材料,得到认可后就可以直接从跨国公司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后支付。并且为了方便企业,《通知》还作出特别规定,如果确实因为情况特殊无法提供外籍员工的护照等身份证明和雇佣证明,可以由申请购付汇的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关联公司出具加盖本公司印章的员工清单替代,同时还应以书面形式保证所提供清单的真实性、聘用清单上所列外籍员工的合法性,并声明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不过,不少人担心新政策虽然为跨国公司非贸易项下的售付汇交易松了绑,但会不会造成大量的非法资金通过这个便捷的通道逃汇骗汇,增加对经济和金融安全的风险,使监管难度加大?

  适应跨国经营需要

  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专家邢厚媛的看法是:“监管难度不是大了,而是小了。”

  她的理由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进步很快,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一笔100万美元的非正常外汇资金的调入或调出,外汇监管部门很快就能发现。邢厚媛表示相信出台放松管制的外汇政策一定会有相关的监管手段与之配套。“过度的外汇管制使跨国公司的资金流动不能畅通,它必然要想方设法规避外汇管制,采用一些不常规的手段甚至不法手段来满足自己资金链高速转动的需要。而现在有条件地放松非贸易项下的外汇管制,一方面从外汇管理的角度讲,外汇管理制度透明化后,监管难度反而变小了,因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少了,避免了洗黑钱等不法行为,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从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讲,由于给了资金正常调入调出一定自由的环境,满足了它的全球化资金运作需求,也就没有必要再偷偷摸摸地暗箱操作。”

  作为跨国公司问题研究的专家,邢厚媛深知来华投资的跨国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受制于政策体制束缚的弊端。“吸收外商投资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一个短期的权宜之计。今天世界上最大的500强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来中国投资,中国正在承接越来越多的国际产业转移。但不能因此就认为我们的投资环境就如何好了,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需要不断完善。”邢厚媛进一步指出,“如果我们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只有中国庞大的市场,而缺少完善的环境,就会让跨国公司感觉很别扭。非贸易售付汇改革政策的出台,无论是从投资便利化的角度,还是从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都是我国向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将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中国既向跨国公司提供巨大的市场,同时又能提供与其它发达国家相同的投资便利环境,跨国公司会对中国市场怀有更大的兴趣,进一步增加投资,有的跨国公司甚至愿意把它的地区总部、整个公司总部移到中国来。”

  事实上,不仅外资跨国公司从中受益,这项政策的实施也要求中资跨国公司建立起适应全球化运作的生产组织结构和资金链。《通知》第五条指出,“中资跨国公司与其境外关联公司之间的代垫或分摊费用,只能由中资跨国公司的境内总公司向境外支付,中资跨国公司境内总公司以外的其它境内关联公司不得向其境外关联公司支付代垫或分摊费用”。此举意味着明确由集团总公司统一调拨、集中分配在各下属公司之间非贸易项下的外汇支付方式,这无疑为中资跨国公司发挥出自身规模效益、节省资金运作成本打开了新的掘金空间。

  外汇政策支持中石油“走出去”

  事实上,8月1日出台的非贸易售付汇改革并非是一个孤立的新政策。近两三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政策体制进行了大踏步的改革,其中包括:批准惠普和摩托罗拉等国际著名跨国公司试行部分闲置资金境外运作;允许中资企业包括中小民营企业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现在企业可以保留的经常项目现汇比例已经提高到30%或50%;支持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实行境外投资外汇改革等等。

  政策改革的力度为何如此之猛?究其原因,或许可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在7月初的一次国际物流论坛上的讲话中找到答案。他说,针对国际贸易运作方式呈现出的多样化,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现象显著增多,外汇管理面临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需要外汇管理部门主动研究,不断适应形势的变化去改进管理、放宽限制,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便利的政策环境。

  而在中国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的队伍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的身影引人瞩目。其旗下有20多家企业在全球40多个国家拓展业务,业务范围涉及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及管道运输的全过程。2003年海外原油作业产量2500多万吨,境外业务收入46亿美元。

  据中石油2003年年报介绍,中石油已经提出“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很显然,中石油并不满足国内500强企业排名第一的桂冠,它有更远大的志向,立志打造出一个国际性的跨国公司。

  半个月前,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世界500强企业的最新排名,中石油名列第52位。从2001年公布排名第83位到2002年公布排名第81位,再到2003年公布排名第69位,中石油一路追赶得虎虎有声。中石油财务资产部一位人士分析认为,中石油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快速成长,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得益于我国外汇政策对企业“走出去”提供的便利和支持。“外汇政策不仅简化了境外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察手续,而且还取消了原先缴纳汇回利润保证金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从企业的角度来考虑怎么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便利、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该人士深有感触地说。

  人民币自由兑换跨前一步

  不久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在北京大学演讲时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采取稳健的措施,为实现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目标而努力。

  “联想到郭局长的这个讲话,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从原来贸易项下的开放到现在非贸易项下的开放,表明外汇管制在逐渐放松,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新政策的推出是朝着人民币最终可自由兑换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当然,前提是我国的外汇储备必须充裕,而现在具备这一条件。”邢厚媛分析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6月21日在美国纽约的一次演讲中宣布,“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目前中国有将近一半的资本项目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较少限制,有四成多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项目仅有一成多。”

  但所有这一切,并不意味着我们离人民币自由兑换相去不远,换句话说,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仍然是一个长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