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经济领域要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家。因此,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让大批优秀企业家脱颖而出,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和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所提出的建议。
陈兰通在解释他向政协提出关于制订《企业家权益保护法》的提案时说,企业家是企业的脊梁,同科学家一样,他们也是创造社会财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因此,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尊重。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经济要想有大发展,就必须有一大批成功的优秀企业家。大凡企业家辈出之际,一定是国民经济蓬勃发展之时。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营造对企业家发展和发挥作用的有利环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同时,陈兰通谈到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性质和职能。他指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是中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也是雇主组织的代表,并以中国雇主组织的惟一代表正式加入国际雇主组织,还肩负着参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能。做好雇主工作是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立会之本、重中之重。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既要代表企业、企业家的利益,又要切切实实、认认真真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要敢于为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利益而直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要急企业和企业家之所急、想企业和企业家之所想、帮企业和企业家之所需,这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工作宗旨。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企业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发生了诸多新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多变,企业家(企业经营者)作为生产第一线的指挥员,始终处在风口浪尖的位置,是企业内部和外部矛盾的聚焦点。面对国内外强大的竞争对手,企业家或企业经营者在承受巨大压力和经营风险的同时,还肩负着向国家依法纳税、为职工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社会责任和义务。由于企业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他们特有的矛盾集中、风险突出、易受伤害等特点,由此决定了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他们发挥才能并干成事业的氛围,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环节。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初步建立,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因此建立完备法制、健全法制环境不仅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企业和企业家的外部条件、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还不尽如人意。譬如,企业的自主权、财产权以及企业家人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的事件还屡有发生。
鉴于上述理由,陈兰通建议,为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成长和发挥作用良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必须做到:首先,要在政治生活、社会地位、激励机制和公众形象等方面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女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其次,企业和企业家要学法、懂法、守法,既做到依法经营、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又能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第三,要健全法律、法规。如制订《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法律或法规,这是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他说,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有必要对企业家进行立法保护。不久前,在安徽省企业联合会的积极努力和推动之下,安徽省人大就制定并颁布了《安徽省企业和企业家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它是我国第一个为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而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全国各地乃至国家都能抓紧制订保护企业家的法规,使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对于改善企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经营者干成事业、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增加社会就业、维持企业和社会稳定、加快现代化建设,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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