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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9日后出让的土地须公开招标

企业报道  2013-08-15 14:55:35 阅读:

  【本报北京讯】今年1月9日以前取得立项批复和规划批准的项目,仍可协议出让土地。这是日前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为衔接相关政策而出台的新措施。

  日前,针对33号令与4号文件的衔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表示,2004年1月9日以前,取得立项批复和规划批准文件的项目(在有效期内)以及2004年1月9日取得立项批复和规划批准文件的项目,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可以继续办理前期手续及协议出让土地。此后报批的土地将按4号文件执行。

  (邹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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