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终于可以拿到手了,五大连池市龙镇的9名农民工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自2011年7月起,五大连池市龙镇9名工友被建筑承包商闫某、张某雇用,先后在龙镇名苑小区2期以及龙源小区2期的工地上打工,当时约定工资日结。可是闫某、张某一直未兑现承诺,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而且一拖就是两年。眼看着维持生计的近4万元工资没有着落,9名朴实的农民心急如焚,百般无奈之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集体到五大连池市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援助站站长王保平听了他们的诉说后,当即表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闫某、张某拖欠工资的行为已构成违法。随后,王站长主动约谈闫某、张某,向他们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希望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二人依旧百般推诿抵赖,拒绝履行义务。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王站长建议农民工朋友运用法律武器讨薪维权。在取得五大连池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授权后,王站长主动承办此案,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先予受理,后补齐相关手续。
很快,王站长带着写好的诉状来到龙镇人民法庭,市法院领导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特别安排了三位法官负责案件审理。王站长放弃休息日,亲自入户为农民工填写法援申请表,花了4天时间到镇、村两级有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走访相关证人,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了大量证据。今年3月,龙镇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王站长为农民工代理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两被告还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拒不承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是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他们的谎言显得苍白无力。最后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9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原告工资合计人民币4万余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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