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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小微企业实现大维权

企业报道  2013-07-07 16:06:30 阅读:
核心提示:截至目前,已有女职工11367人。维护女职工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红桥区总工会狠抓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为女职工撑起了“保护伞”。

  截至目前,已有女职工11367人。维护女职工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红桥区总工会狠抓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为女职工撑起了“保护伞”。

  针对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女职工多的特点,区总工会积极与社区工会联合会配合,重点推动合资企业、日资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区总工会积极帮助某日资企业工会主席,围绕职工利益诉求同外资负责人沟通协商,经过两个多月艰苦工作,工企双方签订协议,每年不仅将职工工资增长比例、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写入协议条款,也将每月向女职工发放30元保护用品、职工带薪休假等条款写入协议文本,实现工企双赢。同时,在去年为职工增加工资幅度12%、为女职工每月发放30元保护用品的基础上,今年再为职工提高工资幅度19%.

  在整体推进中,根据2012年4月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新修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本,将产假由原来90天,增加到98天。在新建立女工组织的美容美发行业、建筑装饰行业中,区总工会针对那些私营企业、小微企业,依法协助女工组织与资方进行协商,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款写入工资集体协议,实现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此外,区总工会还在外来务工人员多、女工比较集中的行业重点开展以岗位、助学、健康、温暖、保障、法律等为主体的“七大关爱行动”,通过建立10个“阳光爱心社”为女工子女提供全方位帮扶,着力推进“同城同域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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