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16家智能手机生产企业承诺,将对手机产品内存容量及可使用容量进行详细标注。
今年5月份,北京市工商局针对智能手机容量标注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智能手机的内存容量“缺斤短两”、标识不统一的现象普遍存在。
北京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处长薄宗林在今天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手机内存是手机软件的载体,内存容量的大小关乎手机的性能,而我国对于此类情况没有建立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此,倡导智能手机生产企业规范手机存储容量标注,促进行业企业诚信自律。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在讲话中表示,消费者权益正是由一个个具体而微的利益问题汇聚而成,为此,希望各智能手机厂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自律,消除损害和误导消费者行为。披露的产品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具有可验证性。对手机产品内存容量及可使用容量应给予清晰标注。
他还呼吁,尽快出台针对手机内存容量标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政府部门行政监管、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技术支撑。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认真研究和听取消费者及其组织的意见,公示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使相关标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姜天波表示,每一位消费者也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敦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应尽义务,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天,三星、联想移动、HTC、索尼、小米和摩托罗拉等16家智能手机生产企业以及国美、苏宁、宏图三胞3家大型手机零售商的负责人承诺,将从官方网站、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三个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关于手机内存的标示表述及详细说明,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部分企业已经在其官方网站上对手机产品内存容量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新出厂的手机说明书中,对手机内存容量及可使用容量进行了详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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