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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最需突破的瓶颈

企业报道  2013-06-26 15:01:52 阅读:
核心提示: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长 何报翔/文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其中融资难是最难突破的瓶颈。近几年,各地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各方都在努力探索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收到了一些成效,但离大发展的要求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认识上存在误区。对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在发展策略上,片面强调“抓大放小”、“规模效应”,使有限的财力过度集中到少数大企业、大工程上;在金融支持上,过于强调信贷安全,使资金常常在那些规模大、效益好但不很需要补充资金的大中型骨干企业门前排队,而许多小企业在银行外排队“等米下锅”;在社会服务上,一些职能部门和中介组织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忽视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责。

  政策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由于很多地方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细则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条例还没有正式出台,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由于缺乏核心法规的规范和引导,难以从根本上系统解决融资难问题。

  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63271家金融保险企业中,国有和集体占91.04%,民营占0.97%,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的国有股本占90.07%,而个人股本只占0.46%。城市信用社合并成城市商业银行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没有形成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机制;民营和社区性中小金融企业的发展则举步维艰;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也相对滞后;中小企业的贷款缺少体制支持。此外,民间融资合法与非法的“界碑”还没有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收益高、风险低的行业垄断没有或是不想彻底打破,从根本上制约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首先,政府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没有建立起来,中小企业发展的区域性信息平台也没有搭建;其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项目筛选、技术和人才引进、企业诊断、企业理财等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很少,而且很不配套;其三,由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已有的中介组织职能也很不健全。

  中小企业自身发育不良。一是在创办初期受资金、政策和自身的素质限制,往往贱买大企业的淘汰设备没法上马,普遍存在缺乏科学论证、重复建设、科技含量低等问题,先天不足;二是小富即安,缺乏长远发展战略,对技术改造、项目更新重视不够;三是不注重通过优选项目和加强诚信建设来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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