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行业新闻>> 正文

产品召回屡屡不涉及中国市场强生被国家食药总局约谈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6-18 14:39:56 阅读:
核心提示:强生公司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频繁发生因质量原因的召回事件,说明强生公司的质量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缺陷。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强生(韩国)公司因质量原因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3日出现药品召回的事件。近年来,强生公司因质量原因在全球频繁发生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召回事件。2009年以来强生所属在华公司共在中国大陆召回产品33次。针对有关情况,6月13日该局有关负责人约谈了强生公司。

  国家食药总局指出,强生公司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频繁发生因质量原因的召回事件,说明强生公司的质量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缺陷。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不报告,召回不及时,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华生产销售药品。

  对于国家食药总局所说强生在韩国近来发生的两次药品召回事件,有媒体报道,4月23日,因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超标,存在损坏儿童肝脏的危险,韩国政府迫使强生(韩国)公司召回韩国市场上约162万瓶“泰诺止痛糖浆”和“儿童泰诺悬浊液”。5月3日,因机器失灵,导致药品主要成分浓度失控,强生在韩国召回儿童用“泰诺退烧止痛糖浆”。但也有媒体统计,从2005年4月以来,涉及强生旗下子公司的50余次召回事件中,绝大多数未在中国组织召回或者调查。

  对于媒体关于召回事件中中国市场屡遭“例外”的质疑,强生有关媒体负责人表示中国市场并没有“被例外”。某些境外的产品召回之所以不涉及中国市场,强生将其归结为三方面原因:第一,该产品从未在中国注册或上市;第二,虽有同类产品在中国注册上市,但国内上市产品的生产厂与召回产品的生产厂完全不同;第三,虽然该产品在中国进行销售,但所召回批号的产品未在中国销售。而对于近来强生在韩国发生的两次药品召回事件不涉及中国市场,强生有关媒体负责人表示,正是由于其中的第二个原因。

  南开大学国家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戴金平表示,跨国公司经营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售后服务正是其成本的组成部分。要享受完善的售后服务,一方面要求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主动寻求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也要求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对跨国公司的经营形成约束。如果国内的相关法规非常完善,有关部门对于经营存在问题的跨国公司就可能不再是“约谈”那么简单,而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更多专题
解读龙矿崛起之谜

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这就如同一个车轮,轮轴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轮辐就是这十几个因素,轮辐的外围构成...

煤海劲旅勇创新 丹心所系创辉煌

这是一支煤海劲旅,在世纪腾飞路上,他们万里扬帆、风雨兼程;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这支丹心相映、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