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
近日,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王老吉”商标所有者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红罐之争”正式开庭审理。在被业界冠以“中国知识产权大案”、“中国包装装潢权第一案”、“非公经济对峙国有企业”等称号的案件背后,中国凉茶标志性的红罐归谁所有,触及公平对待非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敏感话题,已不止利益纷争那么简单。
加多宝王老吉凉茶之争的前世今生
【侨报记者薛晶北京报道】中国美国商会近日发布《美国企业在中国2013年白皮书》,《白皮书》在中国“当前商务环境”的章节中指出,“尽管形势乐观(指美在华企业业绩),却仍然还有担忧之处。偏向国有企业的政策对许多外资企业以及内资民营企业仍然不利。
清朝道光年间(约1828年)王泽邦创建王老吉凉茶,1956年,王老吉被一分为二:广州王老吉凉茶被收归国有,后隶属于广药集团;王氏后人移居香港,香港王老吉由王泽邦后人继承经营。
1992年,陈鸿道获得王泽邦后人王健仪独家传授的秘方。1995年始,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罐装凉茶,并陆续签订了数份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其中,2000年5月2日与广药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2002年11月,鸿道集团与广药签订补充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2日。在此期间,广药在市场售卖绿色纸质包装凉茶,鸿道集团售卖王泽邦后人授权秘方的红罐凉茶,二者共同使用商标“王老吉”。同时,中国香港及海外市场售卖的王老吉归属王氏后人。
2011年,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2012年5月,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此后,鸿道集团售卖的红罐凉茶更名为加多宝,2012年6月始广药集团开始生产包装、装潢与加多宝类似的红罐王老吉。
记者观察加多宝红罐凉茶与广药生产的王老吉,在外观上差别并不大,同为红色罐体,瓶身红底黄字,加多宝瓶上方有一圈黑底黄字写着“加多宝出品正宗凉茶”,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在瓶上方仍为红色,上印有黄色的王老吉商标。如果从远处粗略望去,过分雷同让人难以分辨。
记者走访加多宝北京总部,大楼外挂了数条横幅,上面用典型的加多宝品牌颜色——红底黄字写着,“没有加多宝,就没有红罐凉茶,加多宝是红罐凉茶的缔造者”,“红罐属于加多宝,捍卫加多宝红罐”。办公大楼里每个员工有自己的小隔间,挡屏一角上朝外的一面标明员工的部门和姓名,面向员工的一面则是鲜明的加多宝红罐凉茶标志。
“现在的加多宝还是原来的王老吉,而现在的王老吉已不是原来的王老吉。”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接受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广药集团至今仍在利用加多宝积累了17年的声誉成果,不仅在包装上抄袭加多宝,在广告、海报等营销手段上也照搬照抄。例如加多宝曾经颇具代表性的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被广药集团添加了一个字,改为“怕上火就喝王老吉”作为新广告语重新投放市场,类似的行为还有“过吉祥年,就喝王老吉”等。
民意数据被篡改,广药动用公权?
2013年5月15日,备受瞩目的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开庭,在法院未做任何判决的情况下,广药集团16日、17日在中国十多家主要媒体头版和显著位置刊登广告,称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支持“红罐”包装、装潢权属于广药。
此举因涉嫌干扰司法公正受到广东省高级法院和广东省政法委的反对。部分律师在官方认证微博上表示,广药的广告语说法影响法官判案,这种行为在很多国家都是明令禁止的。中国的司法体系明确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应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上级法院只能指导而非领导下级法院工作。广药提及的广告词未说明蒋志培是代表最高法院还是个人,混淆百姓视听,有干预下级法院的嫌疑。
记者浏览王老吉官方主页,发现网站转载了多篇媒体对“红罐之争”网络投票的报道,称新浪网等中国知名网站的调查数据显示广药获得了超过60%以上的民意支持。记者随即登陆这些网站求证,发现一个网站不同专题栏设置的“红罐之争”投票结果出入非常大,引人怀疑。
据加多宝透露,新浪网在5月17日曾发声明指出,在新浪网发起“红罐包装、装潢纠纷开庭,你支持谁?”投票过程中,15日晚7时投票数据突发异常,短短2小时内参加投票的人数比3天总数的3倍还要多,最多1分钟投出近3000多票,且全部投票都一边倒地支持广药。
突发的异常不禁让中国网民怀疑自己是否“被投票”了,同时,对投票是通过专题页面链接进行亦或是软件恶意刷票行为产生质疑。对此,新浪声明称,5月16日晚6时之后的所有数据均无效,并呼吁各媒体在报道事件过程中不再使用刷票后的数据。
据记者了解,这不是王老吉第一次“违规”,早在2012年王老吉与加多宝针对王老吉商标的第一次交锋中,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就作出指示,“要动员全市之力,打赢王老吉官司”。在他的领导下,广州市政府专门成立“王老吉工作小组”,给予广药后备支持。同一时间,广州市国资委官员公开表态支持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王老吉商标。地方政府公然偏袒广药,释放了一个危险信号:有国家公权撑腰,未来民企将如何与国企公平竞争?
冯志敏告诉记者,红罐装潢诉讼案,加多宝先向北京法院提起诉讼,王老吉也向广州法院提起诉讼,为了公平公正,该案应交由第三地法院审理,但很遗憾,案件最终仍由广药集团所在地法院审理。此外,王老吉申请仲裁委对加多宝做出仲裁的依据之一是《合同法》第52条,广药称“加多宝损害了国家利益”,即将国企利益直接等同于国家利益。
“我们希望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立法保护原创者的劳动成果,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开展有序的市场竞争,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使每个企业的发展都不再有后顾之忧。”冯志敏说。
30余名知识产权专家联名支持加多宝:谁创造谁拥有
在“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爆发后,30多位中国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共同签署《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谁创造谁拥有”,红罐属于加多宝。
《法律意见书》认为商品的包装、装潢是商标的一种。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十五条规定,任何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只要能区分一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货物或服务,就应可构成一个商标。如果说狭义上的商标仅指注册商标,那么,商品的包装、装潢则可视为未注册商标,与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彼此独立的两个商标,二者互不隶属,既可组合在一起,也可分开使用。
在加多宝租用广药王老吉商标期间,在两家产品同时使用“王老吉”商标,而分别生产经营不同配方和品质凉茶的情况下,王老吉商标已经无法承担区别二者不同产品的功能。为了防止二者混淆,双方在商标许可协议中约定,“甲方(许可方)只可保留生产和销售原已生产的用纸包装的王老吉清凉茶,但包装颜色不能取红色,包装设计图案不得与乙方(被许可方)生产的被许可商品相同。”17年间,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和广药的绿盒包装、装潢泾渭分明。
基于这一事实,30位专家一致表示,红罐包装、装潢是陈鸿道设计,授权加多宝集团使用、投入的商业标记,其权益依法应当属于加多宝所有。广药集团既非红罐包装装潢的设计者,也从未使用过红罐包装,它对该包装装潢没有支配权。在其收回“王老吉”商标权后,亦无权使用与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有信心取得“红罐之争”的胜利
冯志敏告诉记者,加多宝、王老吉虽然标注的配料是一样的,但是配方并不相同,加多宝使用的是王泽邦后人授权使用的正宗凉茶秘方,而广药集团对王老吉的配方有多种不同说辞,至今未有确切的说法。
15日开庭审理的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并未当庭宣判,案件结果仍为未知。当被问及加多宝胜算时,冯志敏表示,加多宝有足够的信心可以获胜。“我们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有充分的事实证明。早在 1995年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时,加多宝就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于 1997年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随后的17年里,加多宝先后投入300多亿进行品牌推广,将红罐凉茶打造成了凉茶饮料第一品牌。”
“若加多宝没有了红罐会怎样?”记者继续追问。冯志敏说道:“目前加多宝不会考虑这一问题,我们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司法裁决结果,公道自在人心。”
针对部分中国网民希望加多宝、王老吉可以和平共处,做中国市场的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观点,冯志敏表示:“加多宝鼓励更多的生产凉茶的企业参与进凉茶市场,发展良性有序的竞争,维护凉茶行业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我们期望把一切都交给市场,交给消费者。”
自动弹出的“呼唤公平,红罐之争见分晓”广告语至今仍在加多宝官网首页浮现,它不仅反映了加多宝最大的心声,也代表了众多民企的期盼,即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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