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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式引入虚拟运营商 电信业向民营资本开放

企业报道  2013-05-19 19:17:23 阅读:
核心提示:17日,工信部正式下发通知,民营企业可按照《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申请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获得资格的“虚拟运营商”(指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而经营电信或者电信的增值业务的厂商)可以以自有品牌开展移动通信业务。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将可以利用三大通信运营商的硬件网络,发展自己的语音、短信等通信业务,从而成为虚拟运营商。

  17日,工信部正式下发通知,民营企业可按照《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申请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获得资格的“虚拟运营商”(指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而经营电信或者电信的增值业务的厂商)可以以自有品牌开展移动通信业务。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将可以利用三大通信运营商的硬件网络,发展自己的语音、短信等通信业务,从而成为虚拟运营商。

  但业内人士认为,虚拟运营商的进入,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并不大。

  价格下降可能性不大

  此前有网友爆料中国移动在香港推出68元(3GLite服务计划),包含了1700分钟通话、10000条短信和无限量3G上网流量,令大陆人羡慕不已。虚拟运营商的进入是否会拉低通信资费,成为了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方案规定,三大运营商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研究所所长阚凯力分析称,“方案并没有将批发的价格固定,虚拟运营商如果批发进来,加上自己的利润,不太可能比现在的价格低多少。”阚凯力认为,“三大基础运营商既是批发商也是最大的零售商,他们没有理由给虚拟运营商留下太大的利润空间。”

  迟到的牌照影响有限

  虚拟运营商已经成为了通信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我国香港地区,从2001年放开牌照申请到现在,一共发出了12张虚拟运营商牌照,市场份额一直维持在6.2%—7.3%,至2012年10月有所突破,市场份额接近8%。

  但阚凯力认为,虚拟运营商的进入对目前国内通信市场的格局影响有限。“如果10年前获批的话可能有很大的影响,现在已经时过境迁,网络、终端、业务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现在受到微信等OTT业务的冲击,基础通信业务的利润已经不比当年。”

  阚凯力认为,即使方案出台,三大基础运营商很可能只是“象征性地做一点东西”,但是由于虚拟运营商对自身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他们肯定不愿意养虎为患”。

  多家企业表态申请牌照

  据了解,国内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将至少有6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目前,已有苏宁云商、朗玛信息、鹏博士、天音控股等10多家公司明确表示申请移动转售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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