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凤英,一个来自北京的女企业家,内蒙古通辽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过去十年,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十年。本指望在内蒙古大地上成就一番事业,却不曾想踏上了通辽市科尔沁区的投资不归路科区政府为了2000万元利益,部分公职人员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扼杀了一家潜力无限的制造企业。她的数千万投资不但未能保值增值,反而化为乌有。这一切皆源于科区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在中央大刀阔斧开展机构改革、重塑政企关系,特别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大背景下,把她的遭遇公之于天下,一方面求个公正的说法,另一方面也为后来的投资者敲响警钟、给中央了解真实的地方政企生态提供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挖出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的腐败之根,实现廉洁政治。
十年投资泣血经历
2002年,通过科区招商引资,她的北京国东锅炉技术有限公司出资数百万依法收购了通辽市科尔沁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所属的破产企业通辽锅炉厂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重组后的企业在坚持严格管理、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申请了国家技术监督局的锅炉资质。终于,通辽锅炉厂成了内蒙古唯一一家获得A级生产资质的锅炉厂,同时解决了300多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几年间,向十多个电站输送产品的同时,也为当地税收做出了贡献。
但是,锅炉厂毕竟是上世纪60年代的老厂,厂房和设备已经严重老化,产能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发展。为此,她开始以商招商,联系国内外同行一同投资科区。最终,2009年通辽锅炉厂和英国格林集团达成合资合作协议,开始风电投资。
投资新厂的同时,为了腾出资金,她也开始筹划新一轮股权转让,与西藏神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
就在二次创业刚刚起步的时候,科区政府一纸《收回锅炉厂全部资产的通知函》让一切美好愿景成为泡影。
英国格林集团见此情景,无奈与她们解除了合作协议;西藏神力公司在支付了首笔股权转让款后,收购被迫中止。
随后,她的企业经营陷入停顿,开始踏上了漫长的应诉之路。
更令她想不到的是,代表科区政府利益的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起诉她只是缓兵之计,对方的真实意图是绕过她与西藏神力公司达成协议,政府获取高额利润。
2012年5月,她了解到,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起诉的同时,部分公职人员甘当房地产公司的马前卒,给通辽锅炉厂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手续,将工业土地性质变更为居住、商业用地,科区政府因此获益2000万元,通辽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则变更为“通辽市神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试想,来科区投资的上百家企业,有谁能像这家房地产公司受到如此“礼遇”?表象背后,官员与开放商勾结谋利的潜规则不言而喻。
至此,整整十年,一家潜力无限的制造业企业被地方政府喜爱的房地产企业所取代,科区政府在通过貌似公正的诉讼完成“腾笼换鸟”的同时,也获得了高额的现金回报。她的十个疑问一问科区:地方政府的诚信哪去了?投资科区可谓一波三折。2002年,重组公司经营不到一年,时任科区书记云喜顺找到她,说有一个年产值30 亿元的大项目看中了锅炉厂,让她们顾全大局撤回投资。2003年7月,她们不得不与科区政府解除合同。2004年,科区政府发现所谓大项目其实是个骗局,原企业人员大量下岗。科区政府再次找到她,劝说她重回科区投资,并许以更优惠的条件。2009年,正当企业经营顺风顺水、她方准备引入合作伙伴扩大规模的时候,科区政府又提出收回资产,并最终通过法院判决达到目的。如此出尔反尔,地方政府的诚信从何谈起?这样的投资环境,哪家企业还敢投资?
二问科区:为何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科区政府阻挠她与西藏神力公司股权交易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她们之间的交易是以土地买卖为目的。但最终的事实是,她们不能做的事情政府却做了。
在诉讼拉锯的同时,科区政府可谓“特事特办”,不但在诉讼期间为西藏神力公司办理了土地变性手续、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还堂而皇之地与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她们不能做的事情政府却在做,唯一不同的是钱进入了另一个腰包。
三问科区:工业用地变更商业用地为何不经招拍挂?
科区政府在对土地性质变更的回复中称:原通辽锅炉厂地块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用途由工业用地变为商住用地过程中,只是用途发生了变更,并不是土地使用权类型发生了变更,因此不必经过招拍挂程序。
但法律专业人士表示,科尔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开发地产的过程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3003]70号)规定,协议出让的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必须先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究竟是国务院的“法”大还是科区的“法”大?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真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四问科区:为何剿灭制造业企业、扶持房地产企业?
近几年,房价持续高涨,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财政收入不断攀升;与之相对应的是,大量制造业企业破产、转行,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节节败退。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多行业《扶持制造业产业规划》,打压房地产泡沫。
但科区政府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中央政策背道而驰,将一个解决大量就业、缴纳大量税收、潜力无限的制造业企业扼杀,转手将土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换金钱的行为,政府帮助开发商暗箱操作获取土地,企业受益,政府人员中饱私囊。五问科区:地方政府为何敢踏土地买卖红线?
在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起诉她的同时,又在给西藏神力公司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事宜。这表明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以权谋私,政府部门在表面上不介入土地的买卖和开发,而实际上已经涉足了一场房地产的买卖中。
地方政府能买卖的只能是通过正常手续征收的国有土地,而且要走招拍挂的程序。科区政府的此种手法是在以诉讼之名行规避招拍挂程序、买卖土地之实,其价格之低令人瞠目,其间隐藏的权力寻租空间之大令人震惊。在中央大力反腐倡廉的今天,涉及此案的政府工作人员敢保证自己的清白吗?
六问科区:为何通过恶意诉讼拖垮企业?
法治社会中,诉讼是各种经济主体的基本权利,但恶意诉讼、滥用诉讼则会伤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科区政府恰恰使出这样手段对付招商引资企业。
当得知她要出售股权入股新厂后,科区政府开始发动恶意诉讼。案件短短续续持续了近三年,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反复起诉、撤诉。这样做目的只有一个,用时间拖垮企业。结果确实如科区政府所愿,合作伙伴因为诉讼放弃了与她们的合作,股权转让企业因为诉讼中止了与她们的交易,反而被政府“招安”。
七问科区:为何绕开投资人与第三方达成协议?
诉讼过程中,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科区政府与西藏神力公司达成所谓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的三个条款均直指“锅炉厂工业用地变更建设开发用地”的土地性质变更事宜。本是涉及多个主体的诉讼,其中两方却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达成妥协,完全放任了对第三方利益的损害,同时该协议内容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退一步讲,科区政府根本不存在所谓“调解”的主体资格,锅炉厂转让后,科区国资公司已经不享有对锅炉厂的控制权,其发出的收回资产通知也只是单方毁约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八问科区:地方政府为何与企业争利?
按照正常交易流程,西藏神力公司还应该向她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600万元,但目前的情况却是,该给她方的钱不再给了,西藏神力公司反而要向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支付2000万元补偿费。
补偿调解协议显示,补偿款包含企业遗留欠付税款等多项内容。这就令人费解了,锅炉厂在经营期间一直正常纳税,怎么会有欠付税款情况存在?退一步讲,就算欠税,也应该向税务部门补缴,怎么会出现在给代表政府利益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补偿中?科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既未付出资金也未付出劳动,凭借政府强势地位强行索取所谓的补偿费,在实际上造成她公司投资的巨额损失,这不是与企业争利又是什么?另外,2000万元资金的流向也是一个谜团,这笔钱如何处置希望纪委介入调查。
九问科区:法院为何成了政府帮凶?
本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幸的是,科区法院实际充当了政府的帮凶政府说起诉就起诉,政府说撤诉就撤诉,政府说单方调解就单方调解,政府说变更土地性质就能在地块诉讼期间变更土地性质。这样的法院,究竟是在保障谁的利益?
十问科区:投资人利益谁来保障?
招商引资时,政府将投资人奉为座上宾;关门捉资时,政府则将投资人视为鱼肉,任其宰割。
一方面,数千万的投资化为乌有;另一方面,她对通辽甚至内蒙的投资信心跌至谷底。打算与她合作的格林风电负责人曾反问她:“这样的投资环境你怎么敢来呢?”
其实,同一个不讲诚信的政府合作不会有赢家。表面上看,西藏神力公司如愿以偿,多花了400万元跟政府达成协议,但谁又能保证政府不会再度变脸。明天的神力公司会不会又成了今天的她呢?在这里,她也给打算去科区的投资人提个醒:科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她的反映目的 1、伸张正义、打击腐败、让黑幕曝光,在案件没有查明之前阻止开发商在政府的保护伞下开发建设。2、清除投资环境垃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还政府公信力。 3、查办科区政府个别领导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责任。4、尊重实体企业投资人贡献,维护实体投资人权利,对投资人有公平交代。 5、对社会和媒体公布核查及查办结果。(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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