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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卫生监督协管经费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比例拨付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3-22 16:17:28 阅读:

  据阜阳热线讯(记者吕乃明 巩彬)3月21日,在阜南县卫生监督局举办的全县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上,沈勇局长宣读了县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容,规定协管工作经费将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比例拨付,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2012年,阜南县卫生局在该县卫生院工作人员中选聘了60多名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然而通过一年多的工作情况看,部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滞留不前,仍停留在工作应付状态。

  经过调查发现,其主要根源是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经费都笼统混在十一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里面,没有单独抽出来。

  对于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来说,协管工作没有直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没有形成经济上的压力,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

  针对这一现象,该县卫生局及时将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从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里面“踢出来”,实行专款专用。

  “这样不吃大锅饭,经费直接与协管工作挂钩,就能调动协管员的积极性。”阜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张永强说。

  据悉,2013,该县预计将协管项目经费分两个部分,按服务人口基数先期预拨总费用的40%,作为基础建设和工作经费;余60%按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细则得分比例拨付。

  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协管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与此同时,该县还将严格奖惩制度,规定辖区内有非法执业(非法行医和无证经营单位)被执法人员在日常巡回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处5次的,取消卫生院年终评优资格;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将被调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岗位,并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诫勉谈话。

  根据该局《意见》规定:辖区内有非法执业(非法行医和无证经营单位)被执法人员查处5次以上的,将给予卫生院院长降职或免职处理。

  对绩效考核排在前三名的卫生监督检查站,提高绩效考核协管经费的15%;连续3次考核排在后三名的,且改进成效不明显的卫生监督检查站,扣除绩效考核协管经费的15%。

  “关键看是否能把经费和责任落实到实处。”培训会上一位协管员真诚地说,如果工作按照文件落实下去,卫生院院长肯定会重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他们工作积极性也会提高,而且工作干好了还能得到属于他们“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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