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的17家医院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院,市儿科医院,瑞金医院,新华医院,仁济医院,市儿童医学中心,二军大第一附属医院(长海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长征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东方肝胆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
据了解,有自愿身后无偿捐献登记意向的公民,可以向上海市各试点医疗单位、医科高校的遗体接收站、区县红十字会及社区服务站等地点获取宣传资料和登记表格,也可以通过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了解。
继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成为本市首批17家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之一后,近日该院全体院领导集体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自愿加入器官捐献的爱心行列,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据介绍,中国是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从全球来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比例严重偏低,人体器官捐献供需比达1∶150,矛盾十分突出。而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扩大器官来源,将可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面对如此现状,从医40多年的中山医院院长王玉琦向其他院领导提议自愿参加器官捐献,立即得到了全体院领导的积极响应。2月25日下午,在上海市红十字会的见证下,中山医院十位党政领导一起签署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
王玉琦院长表示:“器官捐献是一项有意义且伟大的公益事业,中山医院作为红十字医院,将把推广器官捐献工作纳入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在集体签署仪式上,他代表中山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发出倡议:“延续生命,大爱永恒。为使那些期盼得到器官移植的患者早日重获新生,为了挽救更多的宝贵生命,捐献出自己有价值的器官,回报社会,回报医学事业,回报全人类!让我们借助现代医学,将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
自成为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后,上海中山医院成立了专门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协调,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制度、操作流程。医院还向全院职工发出号召,在门急诊就诊区、检验区、院内长廊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地方,张贴主题为“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宣传资料,希望推动移植事业的发展。
该院朱同玉副院长介绍,医院曾为“感动中国”的田世国母子进行了亲属活体肾移植手术,并拍摄制作了“器官移植宣传片”,让更多人了解了器官捐献的意义。“医务人员每天接触各类患者,他们最明白生命的需要和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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