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访工作作为各级党政部门与群众联系、群众与党政机关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制约当前信访工作五大问题
一是信访渠道不够畅通;二是信访问题处理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低下;三是对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监督力度不够;四是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五是对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缺乏必要的规范。而这些问题绝大多数取决于基层,因此必须加强基层信访工作。
党政齐抓共管是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
扎实开展好信访工作必须做到党政齐抓共管,积极争取党委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影响稳定的政策不出,影响稳定的事不做;把信访工作与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重大群众信访问题,遇到重大信访问题,领导都能亲临现场,解决问题。特别要坚持主要领导半月一次信访接待日制度,提前公告、固定场所、集中解决群众来访问题。
加强基础工作是
正常开展信访工作的前提
一要坚持实行信访工作周报制;二要规范日常办信接访工作;三要坚持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和处理的制度;四要有效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和听证会的作用,利用司法所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基层调委会等群团组织,积极调解民事纠纷,对信访工作责任实行合理分流;五要坚持实行好重点时期和节假日信访值班制,主要领导带班,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突发事件,维护重点时期的稳定;六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在贯彻执行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要不断地完善、巩固和落实好《信访联席分析制度》、《信访首问制》、《重大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信访工作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信访问题督察、督办和受理告知制度》等制度,强化部门和基层单位抓信访的工作职责,规范信访程序。
采取有效措施使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到实处
一要坚持实行好信访工作定期会办通报、督察督办制。基层单位应每季度举行一次信访形势通报分析会,每半月进行一次信访案件汇办、督察督办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检查落实情况,以此促进信访事项的落实。
二要全面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建设。切实把《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三个权利(督办权、建议权、受理和交办权)”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责任和任务分解在基层。
三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坚持走户入室,排查调处信访问题。组织好专项工作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处理信访问题活动,将苗头性事件妥善处理在基层。
四是信访部门要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和讨论,避免工作失误。加强信访问题多发期的巡视,完善依法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程序。
创新工作机制是
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的保证
一是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特派员”制;二是结合《信访条例》,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制度,特别要加强责任考核、督察督办、矛盾调处等方面制度的建设。如将信访问题及不稳定因素的定期排查和处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考核,整合人民调解等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三是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实施“法治信访”,把日常工作与《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起来,发挥联席处理信访问题小组作用,将大多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司法程序或拟司法程序处理解决,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
因此,要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支持。实行信访案件终结制,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结质量。
基层信访工作做得扎实,才能筑牢信访工作的基础,有利于更广泛、更便捷地收集群众对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争取群众对各项工作的参与、支持和理解,有利于就地、及时地疏导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减少越级访、集体访、群体访的发生,促进各项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应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