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立临近3年之际,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的定位终于有了明确说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22日表示,“将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力。”
吴晓灵是在出席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高级论坛”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据了解,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成立仅仅两周之后,汇金公司宣布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入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它已多次向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注资。此外,静待其注资的还有包括光大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
吴晓灵认为,汇金公司与淡马锡的运作背景十分相似,可以借鉴淡马锡的成功经验。“汇金公司可以作为国有银行的控股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主动积极地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在制度设计上,明确界定权力和责任,加强权力和责任的对称关系,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和实现股东长远价值增值。”
“另外,作为国有控股银行的大股东,可以在董事提名、职业培训、交流沟通等方面积极管理,为董事会更好地行使职能提供各方面支持。对各参股公司的业绩评价引入价值管理分析技术,关注价值增值和价值创造。人员选聘机制走向市场化、规范化,建立和经营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运作实现市场化、规范化。”
对于汇金公司的定位,此前业界一直颇有争议。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钟伟教授去年曾表示,未来的汇金公司,应该定位为管理部分外汇储备、国有银行等在内的国有金融资产的、高度市场化的纯粹金融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