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福建省纪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这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在招投标中发生的六个方面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是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三是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四是接受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五是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六是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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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英国思想家怀特说“自然是一个伟大的经济师”。的确,在经济高速发展、能源危机日趋显现的今天,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