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厉查处在月饼、粽子、酒、保健品和营养品等商品中存在的过度包装、价实不符和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工商总局消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商家在销售过程中,违反消费者意愿,采用搭售方法进行促销,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此外,针对近来一些地方出现美女宴席以及人体秀、活人橱窗展示等商业促销活动,工商总局下发通知称,此类行为属于有辱人格、传播不良文化的商业促销活动,并且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强执法监督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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