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低收入人口是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群体由于疾病、残疾等原因,生活无以维计,政府将他们列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费用,并通过解决就业帮助其逐步脱贫。但这个特殊群体最担心的或最无法抵御的风险就是患大病,自身生活勉强维持,一旦有病,更是雪上加霜,仅靠政府救助,只能解决燃眉之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因病致贫、长期贫穷的问题。因此,如何解决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这部分人如果参加医疗保险,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个人交不起医疗保险金,而在不发达地区特别是西部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及财政困难地区,由于当地政府财力不足,也无法将这部分人的医疗费用包起来。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徐睿霞建议:国家可以选择一些试点,由中央和省、市、区为这部分低收入人群每年每人出资100—200元,建立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险基金,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出资比例为中央政府40%,省、市、县(区)40%,受益人20%。试点后总结经验、教训,再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