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结过去的10年,互联网最成功之处,不是它的运营模式,也不是它的赢利手段,而是支持互联网得以发展的知识经济的制度。我相信,在十几年前,张朝阳、丁磊、王雷雷、汪延、周鸿祎、陈天桥……包括我郭凡生都是穷人,但十几年后,我们都成了身价千万以上的富人。这些人成为富人的原因是什么呢?不是因为我们有钱去向企业做了投资,而是因为我们没有钱,我们向企业投入了知识和能力,所以我们成了富人。
互联网在中国的最大成功是传播和创立了知识经济的制度
可以看到,现在全世界最富的人,不管是比尔·盖茨还是杨致远,他们都是靠知识取胜、靠知识致富的。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的最大贡献就是它的制度创新,它把知识经济的制度引入了中国,让中国知识分子真正看到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也可以成为百万富翁。它把微软、Yahoo致富的神话,把Oracle、Cisco致富的神话引入了中国。这种伟大的制度创新比互联网本身产生的冲击要强大得多、伟大得多,这才是互联网对中国最重要的贡献。
应该看到,互联网企业在中国大体上是作为一种“增量”发展。它们不是按照传统的企业制度复制新公司,而是适应互联网推动的具有知识经济之革命性的新潮流,或多或少地采用了新的运作方式和制度设计。为了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它们的确都做了很大的调整,但毕竟还保持着作为新兴网络公司的许多特点,何况纳斯达克之类的新型市场本身就与传统的资本市场有所不同。
过去,在制度上我们强调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受益,而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投资者与投入知识的精英共担风险,共享利益。而在这之中,我们看到,无论是丁磊还是张朝阳,他们这些人都成为了代表知识去拿大头的成功者。怎样来评价这种制度变革都不为过。从历史的角度看,这次知识经济的革命,比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并不逊色,若干年后我们一定会看到它的伟大之处。
而未来10年中国互联网面临的最大挑战依然在制度方面,即我们这些靠知识经济制度致富的人在公司成功上市以后,还能不能坚持知识经济的制度。丁磊、张朝阳、周鸿祎这些人还愿不愿意把知识占大头、资本占小头的这种制度,在上市公司的发展中作为一种再创业制度传下去,传给更年轻的创业者,让这种制度得以光大。如果不能完成这种制度延续的历史使命,我们将是没出息的。注意,不是互联网没出息,而是互联网的第一代创业者没出息。他们虽然成为了富人,但却辜负了历史给他们的更重要的托付,就是创造更多的百万富翁,让知识经济成为资本经济的掘墓人。然而,不管我们现在的网络精英是否愿意这样做,知识经济都将成为主流并最终取得它的成功。
模式要以是否赢利来验证
我还记得在互联网最热的时候,IDG曾召集他们投资的几十个互联网公司老总在泰国开会。我和金融街的老总宁君,两个当过兵、比较传统的商人在整个会议中似乎成了批判对象,我们的很多观念和说法成了会议的笑料,甚至最后我们自己都有点认为我们太“土”了。但是我们坚持了几个理念:第一,互联网要跟传统业务结合;第二,互联网必须把赢利作为自己的目标,不能离开赢利去谈别的东西。
在会上我的发言被人不断质问的时候,我说了这样的话:“明年如果我们再开这样的会,我相信有很多人会接受我这样的观点。”第二年进入了互联网的低谷,首先会议不能在国外开了,因为大家都没钱了,再有,参会的人少了一半,因为另一半已经破产了。在会上,我提示大家,我们可不可以把当年在泰国批评我和宁君的话在这个会上再重复一遍。我这样做不是争强好胜,而是要真正深刻地反思历史。同时,希望大家明白,一个新兴发展的产业必须有极大的包容性,甚至要包容让它看起来是异类的人和事。正如西方民主推崇的:我坚决反对你说话的内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非常感激IDG,因为尽管IDG的多数人当时不太同意我们的观点,但是它保护了我和宁君说话的权利,才得以有今天这样一个强大的金融街和一个强大的慧聪站在人们面前,它们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