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有着博士头衔、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知识界非常活跃的当下地产界顶级富豪,提出了中国企业家著名的“原罪”理论,这个理论的意思是中国企业家在最初创业和发迹过程中,几乎都采取了与当时法律、道德有抵触的行为,就是拿到今天,这些行为也是不光彩的。这些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罪。
最近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天职——美国员工创业精神培训读本》,把美国企业界普遍提倡的这种新教精神总结为“拼命地挣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捐钱”,书中指出:拼命地挣钱,就是以赚取财富为天职,以此作为上帝选民的证据;拼命地省钱,是节制、禁欲的理性资本主义精神,这是财富扩张、不断扩大再生产的根本条件;而拼命地捐钱就是挣了钱以后回馈社会,扶助公益事业,担当社会责任,从而实现财富拥有者的精神与信仰价值。捐钱是企业家洁净自身“原罪”,对人类共同体和伟大的造物主表现爱的根本方式。这种方式,使企业家及其财富具有了正面的、永恒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