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开放已几十年,这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在中国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千年巨变,已由当初在温饱线上挣扎的贫困国家而一跃进入了小康社会。
在这场巨变中,中国的另一成就就是涌现出一大批富翁,形成了一个先富阶层。这让国人为之振奋之时,也使一些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因生活贫困而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将这种情绪转化为对部分富人的仇视。
社会为什么会出现仇富心态?其症结又在哪里?笔者认为, 这里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更有富人的自身责任。
中国人历来崇尚平均,认为“平均分配”就是公平,却把“贫富不均”视为不公,不公必然激起民愤,民愤自然引发动乱。故而在中国的文化里,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之说。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中也总把“贫富不均”视为社会动荡的祸根,而把“劫富济贫”奉为“均贫富”的道德楷模,并将其作为主流价值观加以歌颂、美化。
在这样浓郁的历史文化影响下,由于民众自身又缺乏相应的抗体,自然就产生了某种“为富不仁,必遭报应”的心理。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平均主义,贫富悬殊极低;改革开放后,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感召下,收入差距迅速扩大,已呈两极分化之势。据资料显示,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城镇对最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之间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的相对差距分别由1996年的4.12倍和2.98倍迅速扩大为2000年的5.70倍和3.99倍。按其增长趋势,5年后两者之间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的相对差距将分别扩大为8.53倍和5.74倍。若参照“基尼系数”,收入差距更加明显,1978年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仅为0.180,可到了1995年,基尼系数升至0.452,而且仍在攀升,1998年为0.456,2000年为0.467。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超出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
中国富人到底有多富?据今年第4期《新财富》杂志公布的“400大富豪”名录中,其拥有财富为3031亿元,相当于2001年贵州省GDP的3倍。
中国穷人有多少,究竟有多穷?据调查,目前下岗、失业者每人月生活费为80至400元不等;处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每人月生活费为60至300元不等;在一些落后贫困地区的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只有几百元。
如此巨大的贫富悬殊、如此巨大的心理落差,足以摧毁国人原有的价值体系,随之带来的将是震撼、羡慕、嫉妒、不满甚至仇恨。据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博士调查,目前全国城镇居民对生活状况不满者约1—2亿人,占城镇总人口的22%—45%,非常不满意者在3200—3600万人,占7%—8%。因此,许多专家和公众认为,当前国人强烈的仇富心理,是由贫富差异过大导致的。
中国富人只用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却积累下惊人的巨额财富。这让国人惊羡的同时,也对富人的财富来源提出质疑:“富人的钱,来得干净吗?”正是因为某些富人的财富来源不正当,甚至是通过贪污腐败、贩毒走私、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手段而获得的,加之政府监管不力,惩治不强,让富人享有太多的自由和特权,从而在公众的心中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感,甚至愤慨、仇恨(其实这种“仇”是良知的“仇”,“恨”也是正义的“恨”)。因此一些专家认为,富人的财富不干净,才是导致仇富心态的最主要根源。
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其初衷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目标则是“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当先富者拥有巨额的财富之后,有些人往往把财富视为专有,仅供自己享用,却忽视了财富与社群的共生关系,既未真正担当起“带动后富”的责任,也没切实履行好“回报社会”的义务。
一方面需要面对社会日益膨胀的仇富情绪,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为之“减压”;另一方面要缩小贫富差距,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努力让居贫者安。而作为公众人物的富人,不仅要自觉遵守游戏规则,依法经营,积极纳税,做守法致富的楷模,还要尽到社会责任和义务,带领穷人致富,帮助政府解决就业难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民众也要摆正心态,对富人多一些包容,对富人的合法财富多一些尊重。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化解贫富矛盾,根除民众的仇富心态,从而打造出一个宽松和谐、健康有序、互相善待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