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树立科学的企业发展观,在战略重组中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任用机制。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包括产权重组、资产重组、组织重构和人的重组等多方面内容,人的重组是其核心内容之一。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人的重组合理与否,决定着其他方面的重组能否顺利进行,从而决定着国有企业重组的成败。在企业经营管理者层次上,能否选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使其能够制定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并付诸实施,是决定企业重组能否成功以及企业能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应在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下,在产权重组和完善治理结构过程中,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拔任用机制。首先,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更多的符合企业家成长规律的评价因素,培养和选拔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经营人才担任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使其能够带领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真正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其次,对于除董事长、总经理之外的其他经营管理者,应通过建立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尽可能采用市场化和经营管理者职业化的方式进行选择和聘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激励和尊重企业的各类人才,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人才流失严重,很多人把原因归结为其薪酬与其他类型企业相比不具有竞争力。但最新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较高的薪酬仅仅是企业留住人才的必要条件,而尊重人才并使其在企业中获得发展机会是同样重要的。因此,在国有企业战略重组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重视对企业中各类人才的培养,加大培训和教育的力度,并对人才进行合理的激励和使用,形成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和氛围。此外,在战略重组的过程中能否在人才的使用上保持公平,将相关岗位与每个人自身的特点结合起来,也是国有企业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要求保障员工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富余人员不能“一减了之”。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对企业是否具有归属感将极大地影响企业效率。国有企业在战略重组的过程中,不能片面地强调通过减员来提高企业效率,不能将富余人员“一减了之”。简单地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将会伤害国有企业的稳定性,有可能导致长期建立起来的一些积极的企业文化毁于一旦,进而导致“减员”之后未必“增效”。这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在我国尚未形成健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将众多富余人员推向社会,极易引发各类社会问题。因此,应尽可能地采取将非主业资产和辅业进行改制的方式,分流富余人员。这也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和赢得良好声誉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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