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临汾市100家非公有制企业直选工会主席试点工作大幕即将拉开。试点结束后,将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临汾市这一在全国尚属首例的尝试,令人耳目一新,颇值得期待。
为了使这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临汾市委及各县市委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试点确定了“五项原则”,即: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原则;“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形成机制、深化创新”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稳定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严格程序、民主直选原则。具体方法是:在煤、焦、铁等100个试点企业中,把有组织协调能力、深受职工信任和拥戴、敢于为群众说话、真正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主席用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出来,由市总工会批复,统一培训上岗、统一发放工资、统一拨付工会经费、统一考核和监督指导工作,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作用,维护好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变为现实。
临汾市直选直管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的做法之所以值得称道,首先在于它是一项对现有工会管理体制的突破。从时下的情况看,无论国有企业也好,非公有制企业也好,工会主席都是由企业班子聘任或老板指定的,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工会暨工会主席因为受制于企业和老板,难以理直气壮地站在职工一边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直选直管,无疑会使他们的腰杆硬起来。其次,能够使企业行为受到有效制约。由于工会主席是直选产生的,且由上级工会确认、直接发放工资,这就增加了行使权力的独立性,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使企业老板不能随意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即便工会主席替职工说话不符合企业管理者的意愿,也无权随意撤换工会主席。此外,通过改革完善工会主席产生机制、考核机制和保护机制,就会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法、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有效地发挥企业工会暨工会主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可或缺。从这个意义上讲,临汾市推行的私企工会主席直选直管试点,无疑是有益的尝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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