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长三角、珠三角的企业联系比较紧密,分工与合作意识比较强,而环渤海地区的企业还是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经济联系与专业分工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导致环渤海地区总体上利益关系脆弱,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这可能也是环渤海地区区域合作滞后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应该以利益关系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及利益协调中的主流作用,建立促进企业合作与发展的区域性机制。
首先,缔结利益关系纽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协调的利益关系是实现区域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互惠互利的利益格局,区域合作就是空中楼阁。
根据区域合作的实践经验来看,一个跨行政区域的利益关系协调应该从整个区域共同体的总体利益上来考虑,不是各成员利益的简单“加和”,也不是“我赢你损”的“零和”游戏,总的导向应该是从区域总体利益的增长中来实现各成员的利益,把区域的“蛋糕”做大,从中实现成员的利益。
其次,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各类企业是区域经济活动的主体。无论是产业之间的竞争,还是产业集群之间的竞争,还是城市之间的竞争,竞争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一方面要把重点真正放在发展高新技术和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上来;另一方面要优化环境,培育立足于区域资源优势,面向区域市场的中小型企业网络,使大中小企业形成集群优势,共同分担“联合起来,振兴渤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使命。
在长三角、珠三角,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增长是推动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的重要因素。这些经济成分的资产、人才、技术等要素的流动都比较方便。相反,环渤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相对薄弱。特别是在这些重点城市的老工业基地,有相当一部分资源枯竭型及技术落后型的国有企业还没有完成产业转型、技术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所以,如何培育多元经济成分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挥它们在区域合作中最活跃角色的作用具有现实意义。特别是在现阶段整体推进难有进展的情况下,以企业为突破口,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到区域合作中来,也有一定的可行性。
第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企业合作与发展机制。通过经济的整合过程,实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在要求,最根本的推动力量是市场。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才能从根本上冲破传统体制的约束,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为环渤海地区的经济整合创造更为有利的体制和机制条件。
前面讲的建立利益关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需要一个平台、一个机制来履行这些职能,这种机制应该是按市场规则运行的机制。借助于这些功能性的机制,也可以进一步明确政府的力量及市场的力量在区域合作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地政府在协调政策、营造环境、搭建舞台、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及公共产品领域的作用,重点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的合作、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的合作等等。而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具体项目的合作。
建立一些功能性的合作机制,可以包括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城市,也可以是不同领域的合作机制,比如区域性的物流联盟、技术联盟、企业信用联盟、人才信用联盟等。
绿染田野的五月,七星农场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一望无垠的稻田里播种的秧苗展示着现代化大农业的豪迈...
为了确保获取的信息是准确的,要先设计出能力素质模型,这样容易就其要素设计调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