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漫长的筹备期,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起点,也标志着吉林省省直国有企业改革将进入新的开端。近日,记者就吉林省国资委成立后的工作安排等问题专访了吉林省国资委主任赵炳辉。
赵炳辉表示,吉林省国资委受省政府委托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省属企业(含地方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同国务院国资委和已挂牌的兄弟省市区的国资委相比,吉林省国资委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一是监管的范围宽。吉林省国资委除监管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外,还监管地方性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在监管的对象中,既有文化产业、第三产业,也包括资源开发型产业以及流通商贸类产业。二是营运机构类型齐全。在吉林省国资委监管的41户国有企业中,既有控股公司、投资和担保类机构,也有企业集团,不同性质的企业发挥着相同的作用,架起了出资人和企业间的桥梁。三是决策形式新。将原来分散在各决策会议的出资人职能集中到省国资委身上,代表吉林省政府来决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中的重大事项。四是对管理者任用的体制充分体现市场取向的改革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把管资产、管人和管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五是保留了原省政府决策会议秘书处,继续行使原来的职权,秘书处只设2名公务员岗位,其他工作人员都采取了雇员制,受聘人员社会化程度高。六是对国有资本进行预算管理。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国有资本收益预算处。把经营性资产转让收入和资本营运收益管理起来,用于支付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用于省属国有企业的再发展和导向性投入。
赵炳辉说,在吉林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开局之年,吉林省国资委的重要目标是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国有企业调整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为解决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国有资本“一股独大”问题,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争取用2年多一点的时间基本完成省直国有大中型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关系,减少管理层次,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快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二、突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大力实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一是发展壮大一批,二是有序退出一批,三是关闭破产一批。三、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已改制企业逐户检查验收法人治理结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不规范问题。对新改制企业严格按《公司法》要求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好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以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为手段,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抓住机遇为企业减轻负担。一是抓好工行打包还贷工作,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抓住国家税制改革政策,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二是抓住国家把吉林省列为社保试点省的机会,解决好企业冗员和社保欠账问题。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减轻社会负担。五、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三是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通过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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