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至今日,恐怕没有哪一个时尚手机用户还没从网上下载过手机铃声,各种个性化的铃声几乎已经成为每部手机的标准设置。然而,用户们绝少想到,就是这么一段1分钟左右的音乐铃声,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版权纠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P和手机厂商们都不得不面对版权问题。
版权困扰铃声市场
位于英国的市场研究机构Informa媒体公司预测称,近年全球手机铃声市场收入将达到47亿美元,全球移动音乐服务用户将达到7亿人。在亚洲,手机铃声市场的发展则已遥遥领先,在3G网络覆盖的日本和韩国,仅SK电讯一家运营商的手机铃声用户就超过700万,平均每人每月为铃声支付1.5美元。在欧洲,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重视手机铃声,位于巴黎的环球移动公司与阿尔卡特共同开发手机音乐;华纳唱片与德国电信旗下的T-Mobile签订了协议,向后者提供艺术家手机铃声服务;MTV欧洲网络则与Gulp Music公司联合为摩托罗拉手机制作艺术家手机铃声。
在中国,手机铃声同样受到了市场的追捧,但版权问题却成为了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障碍。2003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TCL移动多款手机内置铃声侵权,并提出金额高达1293.58万元的索赔;2004年初,该协会又以同样的理由将首信告上法庭,此案最终以首信支付著作权使用费21.6万元的方式达成庭外和解。此后,开价不菲的铃声版权费迫使手机厂商们对预置铃声采取了谨慎的态度,转而与SP进行铃声下载合作,但这仍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2002年底,国内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就移动梦网音乐著作权使用授权达成协议,这被认为是国内关于手机铃声的首个规范,参与的SP包括新浪、搜狐、网易等十几家网站。按照这份协议,SP在铃声下载业务上与唱片公司的分成比例大约为4∶6,而SP拿到的40%收入中,除去运营成本、结账支付以及营业税外,利润也就在5%左右。对于目前八成铃声来自各大唱片公司的SP来说,增加自主原创手机铃声已经成为绕过版权问题、提高盈利水平的重要途径。新浪、TOM等各大SP均设置了专职人员负责创作手机铃声,但仅仅如此并不足以对抗“版权大棒”。
产业链寻求突围
“版权大棒”不仅来自拥有音乐版权的各大唱片公司,还来自拥有手机铃声格式的日本厂商。据了解,目前,国内大部分手机厂商采用的是日本雅马哈的铃声格式,雅马哈也是业界最早从事手机铃声的厂商。2013年,雅马哈公司大举杀入欧洲手机铃声市场,与欧洲著名无线信息商Netsize签订合同,为24个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手机铃声;在中国,雅马哈的总代理中音公司不久前启动了原创铃声征集活动,目的显然也是为了抢占中国市场。除了雅马哈外,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日韩铃声制作公司也开始和中国的SP们合作。这也意味着厂商们不仅要交纳部分音乐版权费用,还必须为采用国外铃声技术而付出相应费用。
面对日本厂商的攻势,国内厂商也开始在手机铃声市场有所谋划,而集合上下游厂商建立产业链无疑将是突围的有效途径。近日,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联想、TCL、环球音乐、空中网以及新浪等20余家移动多媒体产业上下游厂商与芯片厂商中星微电子共同启动了VMD合作伙伴计划。VMD技术是以中星微电子针对手机铃声研发的全新技术,它在性价比上有很大优势,这对于手机厂商来说会非常有吸引力。此外,VMD铃声能够在保证音效的同时降低功耗,更适合手机应用。
中星微电子全球战略与发展副总裁张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VMD铃声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新手机多媒体格式,并且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完整的产业链模式,它将为技术厂商、运营商、手机厂商、SP和用户带来多赢的局面。”
合作消除隐患
环球音乐旗下的UniversalMobile亚太区总经理梁康妮表示,唱片公司的许多想法仍然需要技术企业来帮助实现,比如更灵活、更人性化的版权保护技术以及将视频和音频结合起来的手机MTV音乐产品。对此张辉表示,“手机铃声只是一个开始,今后中星微还将开发基于VMD技术的手机图像和视频格式。”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版权问题这个隐忧,除了依靠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新铃声技术外,还必须得到产业链各个环节的通力支持。通过产业链的合作,手机用户可以随意选择手机内置或者便捷的下载多种多样具有完美音效的铃声,而SP和手机厂商也不必再为音乐铃声的版权问题而烦恼。
随着3G步伐的加快,未来音、视频多媒体在手机终端上的应用费用将普及,同时,由此引发的版权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从铃声内容的来源、制作到下载购买到手机,必须解决好版权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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