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正常的收入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增长机制,使企业职工收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苏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除金融企业外,凡是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健全、管理基础较好的我市各类企业,都可以执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或试行工资集体协商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