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时半年多的景德镇市得雨活茶有限公司诉北京更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专用权侵权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立案和开庭审理后,近年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被告北京更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景德镇市得雨活茶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就其侵权行为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案件受理费3510元由被告负担。
得雨活茶享有“人民大会堂国宴茶”惟一冠名权,是景德镇市得雨活茶有限公司的主导产品,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几年来不断发现各类侵权行为,北京更香茶叶有限公司以“得雨生茶”名义从事生产销售的侵权行为只是其中的一例,因此维权任务很重。景德镇市得雨活茶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浩元表示,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品牌形象,维权工作再艰难也要坚持依法去做,而且要做好,对侵权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