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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应注意电力安全供应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3-01 21:46:11 阅读:

  自上个世纪末,在世界范围内出现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浪潮,改革的目标指向是打破电力垄断,建立竞争市场,改善电力服务,降低成本,提高电力供应效率。然而,电力改革并没有立即给消费者带来效益。在我国,国家电力公司的拆分已经完成,竞争电力市场正在构建之中,但是电力供不应求的问题又再次出现,有19个省市出现拉闸限电的现象。而不久前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一些国家出现的大面积长时间的停电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应重视电力安全。那么我们在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应如何确保电力的安全?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史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美国停电与我国电力短缺的具体原因不同,但在市场化条件下如何发展电力工业以及确保电力的安全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是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取消了电力生产者的垄断利润后,电力投资的激励如何产生?由于电力不能储存,电力生产者所面临的市场不稳定性比其他行业要高,如果电力生产超过需求,电力生产能力就不能产生效益,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这是电力投资者要求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原因之一。在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之前,垄断利润就是电力投资者的投资激励。但是,垄断机制又使消费者不能得到优质的服务和低廉的电力。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有望打破电力垄断机制,但是如何保持电力工业的投资激励则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和重视。2年前美国加州的电力短缺以及近期的纽约等城市大面积的停电,均与电力投入不足有关。世界许多国家电力工业改革时期均是处于电力供需平衡,甚至供略大于需的时期,由于市场需求疲软,许多电力改革方案是把市场需求已得到满足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因此,在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方案的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如何鼓励电力工业发展,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电力建设,这是值得我国汲取的经验教训。

  电价是影响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史丹认为,在电力需求没有被充分满足的条件下,通过市场化改革降低电力价格总水平的预期是毫无根据的,降低电力价格反而可能会造成电力工业发展缓慢,引起电力短缺使消费者受到更大的损失。在电力需求没有被充分满足的情况下,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指向是优化电力资源的配置,运用市场机制,通过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适度地保持电价的稳定性,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电力建设,加快电力工业的发展。

  二是如何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入不同的投资主体?史丹认为,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把一个大企业拆分成几个小企业,而是要通过市场化改革,降低进入电力工业的所有制壁垒,引入不同的投资主体,对国有电力企业进行所有制改革。我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在一定意义上形成多个竞争主体。但是就拆分的发电公司来说,仍是纯粹的国有企业,只不过是规模小于原来的国家电力公司。如果不改变其产权结构和经营机制,仅依靠外部市场竞争是不能充分提高其运行效率的。

  有学者认为如果在引入竞争后不相应进行所有制改革,那么一家大国有企业重组为几家较小的国有企业后,并不能产生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竞争主体,结果很可能造成企业制定的价格低于它的实际成本,形成所谓的恶性竞争。从本质上说,恶性竞争反映的是投资主体单一化与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之间的矛盾。要解决基础产业部门引入竞争后的“恶性竞争”,最终出路在所有权和产权制度上。只有建立明晰、规范的产权关系和完善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在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电力建设时,要汲取煤炭工业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发展的经验教训,避免低水平的发展,要从税收、技术标准等方面鼓励建设技术先进的大型电站。在国有电力企业实行产权多元化时,要特别注意引入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

  三是如何保持电力工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我国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的拉闸限电现象,与我国上个世纪末由于出现电力过剩而暂缓电源建设有一定的关系。而根据当前的电力供需形势,我国又调整了“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史丹认为,电力建设规划的不断调整,势必会影响电力工业发展的稳定性。由于电力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必须要有一定的超前性,这就要求电力规划应建立在长期需求预测基础之上,而不应根据个别年份电力需求的波动任意调整电力的长期投资。近年来,我国电力建设时缓时急表明电力建设并没有以长期需求预测为基础,从而造成电力供应的被动。如果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的变动,电力需求是我国未来需求增长最快的能源需求,我国应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电力工业,以保证国民经济具有长期稳定的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