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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给予欠发达地区16项政策倾斜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2-26 15:25:07 阅读:

  日前,浙江省经贸委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到2005年,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对丽水市企业技术改造等16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以推进欠发达地区工商产业的发展。

  浙江省经贸委主任丁耀民表示,在当前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中,要最大程度地减轻“非典”对欠发达地区正在提速的工业化进程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据悉,这16条政策涵盖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五个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企业信息化建设等全部现有资源,含金量颇高。其中有6个方面明确相关扶持资金向丽水倾斜的比率为8%—10%,如在省技术创新项目中,设立欠发达地区专项补贴,补贴资金占全省总额的8%;在项目落实的基础上,省财政技改贴息资金安排不少于全省总量的10%;省重点扶持省级乡镇工业专业区企业的技改项目,安排省财政贴息资金占总额的10%左右;对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项目开发,符合节能重点发展方向的,省内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大型企业到丽水投资的,安排贴息资金10%予以扶持。

  丽水的农副产品、中药材具有明显优势,为此,将支持发展加工业,促进产业化。如积极指导丽水市从中药材种植现代化、中药工业现代化和中药科研现代化三方面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帮助引进省内外中药生产企业在丽水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引导企业开展中药保健品、中成药的研究和生产,对符合中药产业化政策的项目,优先列入省中药现代化专项,并给予15%左右的专项资金资助。

  在发展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业方面,将专项支持全省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的财政技改贴息资金,以20%的比率安排给丽水市符合贴息条件的农副产品(食品)加工企业。

  与此同时,在培育省“五个一批”骨干企业,评定“拳头产品”,选定省重点技改项目,推进企业信息化,发展热电联产,安排折让电量,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大集团到丽水投资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