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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全力打造“阳光工商”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2-26 15:03:57 阅读:

  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广州市工商局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为契机,制订了促进执法、文明行政和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禁令,严禁以权代法,乱扣、乱封、乱罚、乱收费、乱摊派和粗暴对待管理相对人以及对相对人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并明确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还率先在全国工商系统制定推广了行政执法监督告知和回访两项制度。通过着力建设“阳光工商”,全面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从制度上防止和杜绝乱扣、乱罚等不依法行政问题的出现。

  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告知制度,要求工商执法人员在执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任务时,必须事先向被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告知其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工商执法人员的纪律规定及行政监督途径。该局还制定了目标,力求通过此项制度的实施,实现行政检查的亮证率100%、行政强制的手续完备率100%、行政处罚准确率达到95%以上,在源头上解决不依法执法和执法不廉洁的问题。为实施好此项制度,该局还统一印制了《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告知书》。

  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回访制度,要求办案机关在完成办案、处罚的同时,采取由监察部门向被实施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发放《行政执法行为征求意见卡》和电话、信函、互联网、上门等多种形式,征求当事人对工商执法人员执法的意见,通过实施对执法对象“回访”,变被动接受投诉为主动介入,变事后被动查处为事前主动解决预防。对回访反馈的情况和问题,实行定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告知和回访两项制度的落实,全面建设“阳光工商”,该局已在最近建立了行风督察队,不定期对工商人员执行两项制度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督察,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