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日本和欧美企业向中国企业发动了一场“数码光盘(DVD)播放机专利战”,结果日欧美联军全面获胜。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中国生产数码光盘播放机的企业必须向这些技术的专利持有人交纳巨额专利使用费。这个缺口打开之后,其他企业必将纷纷效仿,以家电企业成功征收数码光盘播放机专利费为契机,进一步向其他领域扩展。而2003年则很有可能成为日本数码相机技术专利持有人要求中国企业交纳专利使用费的元年。
从DVD到数码相机,从电池到手机,直到最近加拿大开始向中国彩电企业收取“童锁”的专利费,不请自来的国外专利费“债主”越来越多。当我们沾沾自喜地宣布自己的彩电、DVD、微波炉产量已是“世界第一”时,专利费问题犹如一剂清醒剂,时刻提醒着我们: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匮乏的中国,还远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工厂”。
日企打压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日专利纠纷频频出现。东芝、日立、三菱等公司于去年5月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协议,确定向中国DVD企业收取专利费。至今,国外七大DVD厂商已经从中国外销DVD播放机中收取了30亿元的专利费。中国是亚洲最大的,而且是增长最快的数码相机市场,日本企业希望能够同样对数码相机征收专利使用费。日本官方对此持鼓励态度。
本田公司认为,中国产的摩托车侵犯了其设计专利,便与仿制品厂家成立了合资公司,生产的“今日”摩托车在日本大受欢迎。佳能也是一家被认为是打假方面卓有成效的日本企业。2002年,佳能将法务部门迁至北京,一年间在亚洲地区打假140起,几乎都涉及中国的工厂。
日本企业对专利问题特别重视。日本的技术首创和领先性发明很少,比如液晶显示屏,最先并不是日本企业发明的,但是现在这类产品的大部分专利都属于日本。日本企业通常先给美国的专利拥有者一些使用费,把专利经过改进和完善后再到美国申请专利,这样改进的这部分专利就属于自己了。据统计,日本去年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了13736件,占整个国外申请总量的1/3以上。
欧美制裁
据美国霍根与哈特森律师事务所负责知识产权官司的杨卫宁和陈英律师介绍,在美国市场,除了关税壁垒还有专利壁垒。专利是有国界的,很多中国企业不知道。即使产品在中国有专利,但只要没在美国申请专利,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就得不到保护。如果美国已经有了同类产品的专利,则根本不能在美国销售。去年,一家美国公司告了7家中国企业,这7家企业做一种电力安全方面的产品,已成功打进美国市场,但这种产品在美国早有专利,结果这7家企业不但产品不能在美国销售,而且还要赔偿美国公司的损失。中国企业受到不小损失,有的公司甚至因此倒闭。
两位律师补充说,现在有一种新趋势,就是美国公司不愿给中国企业专利使用权。他们认为中国产品售价太低,即使加上专利费,他们仍然竞争不过,所以干脆不允许中国企业使用专利,把中国企业挡在美国市场外。
中国产品的崛起,则意味着对原有国际贸易利益格局的冲击,必然会引发旧有的利益集团的反弹。
痛定思痛
其实中国企业缺乏核心技术问题由来已久,只是没有引起中国企业足够的重视,然而当国外厂商将中国企业视为竞争对手时,便不难发现中国产品的优势与劣势同样明显。中国产品成本低、价格便宜,质量也不错,但技术研发能力弱,核心技术大多依靠进口。由此,国外厂商便很自然地要以“技术牌”应对中国的“价格战”。收取“专利费”,不过是国外厂商以技术占领市场的策略。
当然,国外厂商向中国企业收取“专利费”的问题之所以在这两年集中出现,与中国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世贸组织在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对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提出了要求,并且为知识产权国际争端的解决提供了途径。中国既然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国外厂商就有了索取专利费的法律依据。
许多人批评说,知识产权已成为发达国家遏制发展中国家经济竞争的主要手段,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已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共享。的确,世贸组织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有形的贸易紧密联系起来,强化了专利所有者的权利。但国际贸易的现实就是如此:“游戏规则”既然已经制定,在其被修改之前,就不得不遵守。恐怕这也是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要付出的代价。
但是,即使按照现行的“游戏规则”,中国企业未必就不能有所作为。日本在发展初期经济上也遭遇到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限制,其中便包括专利权的限制。当时日本的做法是在得到核心技术的同时,对这项技术再进行深入的研究、开发,在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一些辅助技术,或称为“二次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辅助技术也可以申请专利,即所谓的“第二次专利”。
如此一来,由于第二次技术是在新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的结果,不但开发的成本要比第一次低得多,而且还比第一次技术更先进和更具有经济价值。当然,根据相关规定,“第二次专利”投入生产时,须经第一次专利权的许可。所以,当时日本的做法是实行交叉许可的方式:你同意我使用第一次技术,我同意你使用第二次技术。许多专家指出,日本的这种做法很值得国内企业参考。
国际问题专家指出,政府也可以有所作为,诸如利用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权促进跨国公司增加对研发的投入,鼓励跨国公司转移技术。
有关人士指出:对中国企业不利的是,中国还缺乏一个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系统,这使得企业在应对跨国公司挑战时无法得到国家的保护和支持。因此,尽快确立国家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应对日益增多的专利纠纷的关键。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中国企业真正从战略高度尊重、重视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才有希望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