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四次会议”在杭州青春宝集团召开。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委员会主席、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国益,浙江省三方机制委员会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陶君毅,浙江省企联常务副会长沈惠臣以及各有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总工会提交的《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建议》。与会者一致认为,随着浙江省非公经济不断发展,乡镇、街道已经成为非公企业聚集地。同时,乡镇、街道也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点。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有助于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劳动纠纷的处理,因此,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作为明年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以省劳动关系三方名义发一个文件,对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研究贯彻了《关于加强兼职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研究、讨论、修改《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并着重讨论研究了“浙江省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指导意见”和“企业计件工资制度管理通知”等问题。
会议还决定在明年年初召开“全省推进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浙江省的三方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