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今年以来,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至9月底,全国已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2100万人,社会化管理率达到61.7%。与去年底相比,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人员增加666万人,社会化管理率提高18.2个百分点。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社会化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鉴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的情况,部分地区还采取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代管等过渡办法。这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受到企业和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
从分地区情况看,上海、辽宁、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分别达到95.7%、87%和83.3%。社会化管理率在80%—60%之间的省份有11个,社会化管理率在60%—40%之间的省份有10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3年底80%的企业退休人员、总数2600万人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更好地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