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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云南新型工业化建设护航

中国企业报道  2013-01-21 22:48:07 阅读:

  云南省推进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近日在昆明谢幕。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作为三方协商机制的一方,作为企业和企业家的代言人,在社会关系协调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社会推到了前台。就其社会角色的重大转变以及云南省相关方面的工作情况,云南省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李若林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三方协商机制是我国为对接全球经济一体化,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种新机制。”李若林首先从三方机制展开论述。三方中,由劳动保障部门代表政府,总工会代表职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代表企业(雇主)。

  他说,参与三方机制工作是协会社会职能的重大发展,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切实承担起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职能,以代表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真正发挥企业组织代表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靠工作业绩赢得全社会的信任与支持。

  “云南省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于2002年3月开始运作,云南省企业联合会根据省经贸委的授权,作为企业和雇主的代表,正式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就云南省三方机制的情况,李若林说。目前,协会已参与组织召开了4次“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同时,三方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作经验交流大会”。

  健全的组织体系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三方机制实施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地、州、市、县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设,要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做好组织体系建设。地、州、市、县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推动了地、州、市、县级的三方机制建设。目前已在全省16个地、州、市和87个县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

  与此同时,协会还深入各地、州、市和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了《云南省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查报告》及《云南省集体协商规则》,经三方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发全省;培训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举办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实务”高级研讨班、“薪酬设计与劳资纠纷处理”研讨班和“工伤管理条例操作实务”研讨班等。同时,配合中国企联在昆明举办了“全国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培训班”,帮助企业正确运用《劳动法》及其配套政策,完善现代企业劳动人事管理,防范各种劳动纠纷。

  “参加三方机制和雇主工作是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建会20多年来工作领域的重大转折,是协会目前的头等大事,必须认真做好。”就目前工作李若林说,作为企业和企业家的代表组织,我们有责任把全省各行各业、各种不同所有制的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团结在一起,根据政府的要求和企业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前不久,云南省召开了“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会议”,会上,白恩培书记要求健全法制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徐荣凯省长则明确提出,要给企业家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下大力气创造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好的政策培育大企业,通过好的企业家做强大企业。

  云南营造大企业和大企业家的环境正逐步形成。对此,李若林说:“协会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社会职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为云南新型工业化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