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日前发布报告,指出我国金融机构目前在贷款结构上存在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失配加剧、风险较高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增加偏多、不良贷款余额居高不下三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这是央行继上半年缩紧银根、要求金融机构规避房地产信贷风险后的又一次针对各商业银行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出的警示。
央行在报告中说,目前房地产贷款在新增中长期贷款中的比重过高,尤其是风险较高的开发贷款增加偏多。今年前三季度,各类房地产贷款(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增加4264亿元,占全部中长期贷款增加额的37%。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增加1350亿元,同比多增1006亿元。房地产贷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贷款高速增长中可能存在的系统性信贷风险值得关注。
同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失配加剧、潜在流动性风险更加突出,这是央行指出的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商业银行基建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中长期信贷业务发展迅速。三季度末,中长期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39%,比1997年末提高18个百分点;在存款来源中,定期存款占43%,比1997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从增量看,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短期化而资产运用长期化的问题更明显。今年前三季度,中长期贷款占各项贷款的46%,定期存款占存款来源的43%。如果考虑到定期存款中相当部分的期限在一年以下,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对称就更加突出。
央行报告还指出,不良贷款余额下降缓慢,不良贷款损失额仍在增加。降低不良贷款、消化历史包袱、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近几年来持续迅猛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带动了相关业务和市场的超常规发展,同时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警觉。今年上半年,央行曾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俗称121号文件),对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展的房地产信贷业务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加强了对开发商项目贷款条件限制和个人购买第二套房屋贷款的管理,使得国内房地产金融市场风声骤紧。有不少地产商和业者抱怨央行的举措是在打压房地产,但媒体从正面肯定了房地产金融新政,普遍认为央行的举措有利于抑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