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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直面专利侵权

来源:东莞日报  2011-09-28 随时随地看新闻
核心提示:今年,陈卓标把东莞正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生产销售的插件机侵犯了新泽谷机械有限公司的专利权。目前陈卓标一审赢了官司,法院判决正可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而在此前,莞企更多时候只是被告“山寨”侵权的角色,这次新泽谷凭借自身核心技术优势,主动发起“专利战”,在东莞企业中相当罕见。

  今年,陈卓标把东莞正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生产销售的插件机侵犯了新泽谷机械有限公司的专利权。目前陈卓标一审赢了官司,法院判决正可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而在此前,莞企更多时候只是被告“山寨”侵权的角色,这次新泽谷凭借自身核心技术优势,主动发起“专利战”,在东莞企业中相当罕见。

  稍加对比就可以知道,在金融危机的逼迫下遇到困境甚至死亡的企业,几乎都是那些生产附加值不高、处在产业链低端的加工型企业,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依然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因此,美国学者杰伊·巴尼在其《从内部寻找竞争优势》一文中对专利权有这样的诠释: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独占性,它满足有价值的稀缺性资源的特点,企业以专利权的形式保证对知识和技术的占有,从而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使企业获得巨大利润。

  由此可见,专利作为企业价值链上的一个环节,是企业的一种专有资源,是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工具。重视专利权、强化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是现代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必修课”。因此,在专利受到仿冒时,就应该像陈卓标那样理直气壮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直面专利侵权。这样既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又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相反,拥有专利但被侵权时,却又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加以反击,则意味着该专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无法发挥企业专利在某一技术领域上所占据的先机。因此,我们在为新泽谷机械有限公司的专利意识叫好的同时,也希望积极维护自身专利权之风在东莞盛行。

  其实,随着我市企业转型升级的深入发展,重视专利权已经是一种势不可挡的必然趋势。在这种趋势中,我们的企业首先要学习国外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在一项技术发明之后,就要在该基本专利周围同时申请一些外围专利,构筑起专利保护网,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同时多学习一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知识,多了解一些国际国内对于专利侵权案例的做法,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有针对性地来加强自身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