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由该中心与内江市及市中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联动援助的内江市218户村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完成证据收集、诉状起草、法律援助受理、授权委托等前期准备工作。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启动三级联动援助机制、引导帮助村民依法理性维权的涉农案件。
承包合同无法履行
据记者了解,2008年9月23日,内江市中区沱江乡甘家渡村218户村民与内江市宏祥开发养殖中心签订《麻竹林地承包协议》。按协议规定,养殖中心租赁村民的490亩林地建立生猪、家禽养殖业基地,租期为20年,年租金每亩680元。同时,协议还规定,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当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宏祥开发养殖中心还向沱江乡政府交纳10万元押金。
然而,就在2010年底,该养殖中心负责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羁押,承包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得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消息,甘家渡村的村民们非常恐慌,因为每亩680元的租赁金不是一笔小收入,继而打算通过集体上访为自己讨个说法。村民们的维权决心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们要求市中区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为广大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做好解释工作,引导村民依法理性维权。
三级联动办案
由于该案涉及1000余名村民,而且社会影响大、敏感性强,市中区司法局立即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汇报。“这起纠纷涉及的村民人数多,法律援助的工作量很大,”省法援中心主任刘贵文说,为此他们首次启动了省、市、区三级联合办理典型案件机制,组织精干力量,办理此案。
一个由省市区10多位法律援助律师、司法行政干警组成的办案工作组立即成立,他们重点放在证据收集、安抚民心、诉状起草、联系法院立案或作好诉前调解等工作上,既具体分工又协同合作。之后,他们对养殖中心及其负责人的资产状况进行调查,对涉案村民的身份证和《麻竹林地承包协议》进行逐一收集、核实,并对租赁林地面积及损失进行统计。在收集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工作组还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正式进入法律援助程序
5月31日上午,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赴沱江乡甘家渡村,218户村民们在法律援助受理登记表、民事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捺印,郑重把维权的希望托付给法援中心的专家。这标志着涉及218户1000余名村民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正式进入法律援助程序。
“之前也不晓得该咋个办。地也没得了,钱也收不到,真是慌了神。”68岁的村民林龙江说,他家参与租赁的林地一共有3.8亩,现在有法律专家来帮我们,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