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企业促进会
中国商业企业促进会以商业、企业、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主体,由从事与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商品销售等活动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中文简称:商企促会)。
简介
商企促会是非营利的民间团体组织,坚持面向企业,以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为宗旨,目的是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沟通企业与政府的联系,保护商业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大力培养现代商业服务业人才,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面向企事业单位,以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为宗旨,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搭建多种服务平台,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成长。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商业企业促进会”,英文译名CHINA BUSINESS ENTERPRISE PROMOTION ASSOCIATION,缩写CBEPA。
第二条 本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成长。
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职责
第二章 第四条 本会围绕维权、自律、服务等功能来开展工作。
第五条 维护商业、企业、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开展维权调查。
第六条 向政府和有关方面反映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为国家制定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建议,承担国家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第七条 根据自立、自治、自养方针,不断完善本会制度,加强本会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
第八条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沟通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增进会员间的了解与友谊。
第九条 依据本会章程制定和实施行规行约,保护守信和公平竞争原则。推动企业开展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十条 为企业提供调查研究、宣传、培训、咨询等各项服务。
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或由会员交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三章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由单位团体和个人组成。
第十三条 入会条件: 1) 承认并拥护本会的章程;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3) 在业务领域内有显著的成绩。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的活动,拥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拥有监督权; 5)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的合法利益和声誉; 4)支持、关心本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 5)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六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表; 2)经本会审核通过; 3)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七条 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经本会审议后办理退会手续,并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2011年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商企促会所有。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组织机构
办公室
负责商企促会的行政、劳资、公关、文秘、接待、后勤事物,以及综合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内部工作,负责会长办公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安排。
会员工作室
负责商企促会的会员发展、会员活动、会员意见征集与反馈和会费的收缴工作,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考察推荐工作,协调会员服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及其他综合性业务的组织实施。
宣传部
负责网站、会刊及信息的管理和运营,协调与新闻媒体、宣传机构的沟通,对商企促会的大事件、对外宣传资料的收集与撰写,并策划组织其它重要对外宣传活动。负责本会的文化建设,内部活动的组织策划。
信息部
信息部主要职能是为会员提供信息化咨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负责印信管理及文件收发、管理、归档工作。
企业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新项目开发、市场拓展工作,并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本会重大项目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